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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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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迟家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玉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正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相关临时报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0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尚修磊先生和李艳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 监事候选人尚修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监事候选人李艳卓: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同意提名迟家升先生、李国盛先生、徐烨烽先生、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计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同意提名刘广明先生、袁怀中先生、李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11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17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尚修磊先生、李艳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计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认为,公司新推选的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条件。

 此外,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雪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1、尚修磊先生简历:

 尚修磊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长春联信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北京集粹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公司系统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星网卫通副总经理。

 尚修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尚修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尚修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34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尚修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艳卓女士简历:

 李艳卓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金科创新仪器有限公司职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质量主管。

 李艳卓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艳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艳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6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艳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李雪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雪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李雪芹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李雪芹女士简历:

 李雪芹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国标准出版社职员;北京读书人文化公司职员;北京万方程科技公司职员。现任公司库房管理员、职工代表监事。

 李雪芹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雪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雪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9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雪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迟家升先生、李国盛先生、徐烨烽先生、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刘广明先生、袁怀中先生、李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

 1、迟家升先生简历:

 迟家升先生,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军事科学院军事运筹分析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北京京惠达新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星网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日月星通监事;星网宇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星网卫通执行董事,星网测通执行董事,凯盾环宇董事,视酷股份董事。

 迟家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迟家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9.1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5%,与李国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迟家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国盛先生简历:

 李国盛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于北京武警总队武警3支队1中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第32试验基地、国防科工委司令部管理局汽车二队服役;曾任北京京惠达新技术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星网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日月星通执行董事兼经理;星网宇达有限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星网智控执行董事,星网光测执行董事,凯盾环宇董事。

 李国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国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58.56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与迟家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国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烨烽先生简历:

 徐烨烽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讲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教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星网卫通总经理,尖翼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雷可达执行董事,澜盾防务执行董事,凯盾环宇董事,视酷股份董事。

 徐烨烽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烨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徐烨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55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烨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玉双女士简历:

 刘玉双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北京世纪伯乐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玉双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玉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玉双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玉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

 1、刘广明先生简历:

 刘广明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总办/集团办副主任,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广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广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广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怀中先生简历:

 袁怀中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怀中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袁怀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袁怀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怀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擎女士简历:

 李擎女士,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于四川南川5027厂、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传感器研究所、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系自动化教研室等单位任职员。现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所长。

 李擎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11月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第二届董事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提名迟家升先生、李国盛先生、徐烨烽先生、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刘广明先生、袁怀中先生、李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计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1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

 7、 出席对象:

 (1)2017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迟家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徐烨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广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袁怀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尚修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艳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1至议案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均采用累计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会议室。

 5、 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

 3、 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9”,投票简称为“星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1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1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3 表决票

 ■

 注:对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表4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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