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胡翔海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蔡颖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小华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公司董事长蔡颖女士、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实现对原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旗下天津海吉星蔬菜交易区于2016年12月启动运营,报告期,项目处于培育期,收入较少,相关运营成本及招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贸易业务及大白菜科技公司供应链业务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33.02%,主要系公司对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注资5亿元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85.11%,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及大白菜公司开展贸易业务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4.82%,主要下属国际食品公司收回部分历史租金及南昌公司收回部分商铺销售款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6.34%,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岳阳公司将预付土地款结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5、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91.58%,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减少所致;
6、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26.37%,系下属安庆海吉星收到少数股东长期借款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开业相关费用增加及广西海吉星蔬菜区开业招商费用增加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3.95%,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2.02%,主要系公司上年实现转让交易大厦公司股权收益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1.65%,主要系下属部分公司开业,销售费用增加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深圳海吉星支付扶贫捐赠相关款项及南昌市场部分经营区域调整支付商户补偿支出增加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收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44.89%,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出口业务减少,税收返还减少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3.22%,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贸易业务及大白菜科技公司供应链业务采购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27%,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到期产品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98.71%,主要是上年同期宁夏海吉星收到资产转让款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8.59%,主要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交易大厦股权转让款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1.76%,主要系下属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8.16%,主要系公司向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注资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76%,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借款减少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10.69%,主要是下属天津海吉星、安庆海吉星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出资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事项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流通项目。合伙企业已收到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要求应缴纳的首期出资人民币6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
报告期,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11月29日、2017年5月8日、9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事项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39.29%股权,为进一步集中资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2017年6月27日下午交易时段结束后,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及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闫志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拟以现金约3.07亿元(中农网注册资本为50,900 万元,该对价系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元)的价格参与中农网8.36%的股权公开挂牌竞价程序。(鉴于涉及公开挂牌转让该等股权,框架协议不代表对受让方和成交价格的确认)
鉴于上述股权所对应的中农网营业收入规模触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及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以及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后最终摘牌方及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4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9月27日、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3、关于深深宝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9.09%股权,以下简称“深深宝”)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方案初步拟定为深深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集团”)的全部股权。(深深宝及深粮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深深宝已取得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立项批复,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正式协议尚未签署。本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本次深深宝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定后,深深宝与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9月22日、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4、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益民公司4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联合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港通果菜运输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40%股权连同对益民公司的全部债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求购方,并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履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益民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底价为5,479.86万元。
截至2017年8月31日首次挂牌信息披露期满时,上述标的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调整公开挂牌转让其参股公司益民公司40%股权挂牌条件的议案》,同意果菜公司将挂牌底价降低至5,260万元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相关评估报告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8月5日、9月13日、9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上海吉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农公司”)100%股权,并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履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吉农公司100%股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评估报告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10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东盟公司6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方式公开挂牌转让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盟公司”)60%股权,并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履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云南东盟公司6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7、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8、民润公司资产及债务处置事项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1)落实扶贫资金:2017年7到9月,公司共投入119.3万元作为精准扶贫资金,该笔资金已正式拨付到龙川县扶贫办,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督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
(2)人居环境改善:完成竹园片区、洋塘片区道路硬底化工程约3.2公里,全村总计完成道路硬底化工程6公里,解决大部分村民日常生活生产出行难的问题。
(3)产业发展扶贫:推进以“禽畜养殖”的产业扶贫项目,打造“造血式”长期脱贫机制。
(4)危房改造:在梅花村危房改造方面,公司根据《十三五贫困户农改名单》要求,持续对剩余的2/3危房进行改造。
(5)落实领导责任:公司扶贫小组成员多次前往梅花村,通过召开扶贫工作会议,走访梅花村致富带头人等方式,深入开展指导调研工作,坚持落实开发扶贫。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1)工作计划:
①村道亮化项目:为方便梅花村村民出行,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公司将于2017年第四季度完成梅花村主道亮化工程。
②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建档立卡对应的梅花村危房改造计划,2017年完成《十三五贫困户农改名单》剩余2/3危房改造。
③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广场项目:为丰富梅花村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为梅花村村民提供便利。公司将于2017年第四季度启动梅花村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广场建造项目。
④村标准化卫生站建设项目:为改善村民医疗卫生条件,让村民享有基础的健康检查服务。公司将于2017年第四季度完成村标准化卫生站建设项目。
⑤禽畜养殖产业扶贫项目: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计划完成“禽畜养殖项目”-土鸭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协助梅花村打造优秀农产品产业基地,积极打通梅花村外界交流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造血式”长效脱贫机制。
(2)保障措施:
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梅花村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知道、协调、督促和落实,并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村两委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③多方参与,确保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全面整合项目、资金、技能等资源,建立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投劳。
(本页仅用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颖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0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层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胡翔海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蔡颖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小华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颖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106)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107)。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结算大楼资产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结算大楼及药检大楼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评估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药检大楼资产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结算大楼及药检大楼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评估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0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10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结算
大楼及药检大楼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董事会分别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结算大楼资产的议案》和《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药检大楼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以南昌市场内“结算大楼”与“药检大楼”作为标的资产(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公开挂牌征集求购方,挂牌底价均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开挂牌相关程序,明确挂牌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结算大楼资产的基本情况
1、结算大楼资产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南昌公司所属市场一期3号门与6号门之间,东临航空路,西临市场一期蔬菜交易区。大楼为六层,性质为商业办公楼,一层为商铺(作为市场菌菇品种交易场地),二至六层为办公(暂时空置)。结算大楼建筑面积为3,623.42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46年7月13日,资产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资产房产预售证正在办理当中。
2、账面价值:结算大楼资产的账面原值为857.96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或摊销123.28万元,账面净值为734.68万元;
3、评估价值: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出具的《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结算大楼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结算大楼资产评估价值为2,284.31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
(结算大楼资产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药检大楼资产的基本情况
1、药检大楼资产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南昌公司所属市场一期3号门与6号门之间,东临航空路,西临市场一期蔬菜交易区。大楼为六层,性质为商业办公楼,一层为商铺(作为市场菌菇品种交易场地),二至六层为办公(暂时空置)。药检大楼建筑面积为4,176.51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46年7月13日,资产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资产房产预售证正在办理当中。
2、账面价值:药检大楼资产的账面原值为988.93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或摊销142.10万元,账面净值为846.83万元。
3、评估价值: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出具的《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药检大楼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药检大楼资产评估价值为2,641.4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
(药检大楼资产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相关资产的转让方案
(一)转让方式
南昌公司以结算大楼与药检大楼(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资产,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资产评估,并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二)相关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
本次结算大楼和药检大楼资产均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员工安置
本次结算大楼与药检大楼资产的转让过程中均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四、资产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南昌公司转让结算大楼和药检大楼主要为了为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源支持南昌市场后续发展。
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结算大楼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3、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药检大楼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10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2017年10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9)、《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以及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2017年10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吉农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及说明。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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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
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以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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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