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宪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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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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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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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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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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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6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6)粤0305民初6421号]及《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南山法院已受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关于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请求,2016年11月23日,南山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6)粤0305民初6421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2016年12月16日,原审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一)与深圳找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上诉人二)不服广东省南山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5民初6421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6)粤0305民初642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改判被上诉人(公司)赔偿上诉人一直接损失人民币1,188,703.15元及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63,375,976.85元、被上诉人(公司)赔偿上诉人二直接损失人民币115,270.95元。请求判令被上诉人(公司)承担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二审尚未判决。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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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