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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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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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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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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50.23%,主要是由于材料预付款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0,701.06万元,主要是由于张家港光电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05.995.19万元,主要是对江苏苏宁银行投资及智得国际风险投资所致。

 4.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8.68%,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39.08%,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增长,与供应商结算方式的变化所致。

 6.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4.62%,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调整、产能提升带来收入、成本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7.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9.96%,主要是由于16年短期和超短期融资券到期,17年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8. 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8.24%,主要是由于张家港光电增加农商行借款2亿元所致。

 9. 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396,206.5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中期票据20亿元以及境外发行3亿美元债所致。

 10. 盈余公积较期初增加47.14%,主要是由于盈余公积计提所致。

 11. 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30.22%,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增加所致。

 12. 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32.05%,主要是由于通过持续进行精细化管理,节能降耗、设备提速;通过创新研发,公司中高端产品种类持续增加,中高端产品占比提升; 光学膜二期项目中部分产能投产,为企业持续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所致。

 13. 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30.77%,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加所致。

 14. 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长41.78%,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加所致。

 15. 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30.67%,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的增长,宣传费、运杂费、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和售后服务费等增加所致。

 16. 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76.04%,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1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91.80%,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账期内回款,冲销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8. 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962.93万元,主要是由于上海玮舟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奖励款重分类至此科目所致。

 19. 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80.52%,主要是由于资产清理费用较少所致。

 20. 所得税较上期增加56.92%,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调整、产能提升带来的收入、税金增加和应收款项收回,坏账减少,利润增加,所得税增加所致。

 21. 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增加2,579.44万元,主要是由于外币报表折算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2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9.73%,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增加、上期应收账款账期内回款导致现金流入。

 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56.13%,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2.45%,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扩大导致人员增加、薪酬增加所致。

 25.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89.27%,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调整、产能提升带来的收入、税金增加。

 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42.55%,主要是由于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2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6,005万元,主要是由于出售易视腾股权及智得国际风险投资赎回所致。

 2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743.09万元,主要是由于张家港光电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智得国际理财收益所致。

 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13,105.95万元,主要是由于上期处置泗水康得新和杭州康得新所致。

 3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95,758.26万元,主要是由于张家港光电募集资金理财赎回及智得国际理财赎回所致。

 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6.76%,主要是由于投资支出付款方式的变化所致。

 32.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06,720.85万元,主要是由于对江苏苏宁银行投资及智得国际风险投资所致。

 3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44,322.20万元,主要是由于上期购买Dimenco公司和上海玮舟所致。

 3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25,807.55万元,主要是由于张家港光电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以及智得国际购买理财所致。

 35.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98.40%,主要是由于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所致。

 3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06,979.00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中期票据、短融、超短融35亿元以及境外发行3亿美元债所致。

 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76%,主要是由于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化所致。

 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7.17%,主要是由于筹资费用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望京诚盈中心7号楼2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7年11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7年11月8日15:00—11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望京诚盈中心7号楼2层会议室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望京诚盈中心7号楼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事项。

 上述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一格式自制均有效。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3日9:00—11:00和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望京诚盈中心7号楼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4369638

 传 真:010-80107261-6218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通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0

 2、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投票时间:

 2017年11月9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议案设置:

 ■

 6、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7、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期限和资产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N年。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不超过5+N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各类信用债券及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4、发行利率: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主承销商待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注册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工作;

 5、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前期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详见2016年4月20日《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2016-043)。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7年10月19日发行完毕,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一、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7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三季报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N年。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诚盈中心2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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