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鸿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利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红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464,046元,减少比率56.42%,主要系公司期末尚未到期托收的应收票据金额减少;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343,373,463.83元,增加比率65.83%,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发放委托贷款34,500万元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8,710,000元,增加比率100%,主要系:1)公司与宿迁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豪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德清博杭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隐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本期已出资400万元,公司对其无控制权、无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2)德清兔宝宝金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以现金增资方式投资东莞欧德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5%,本期已出资446万元;3)出资25万元受让自然人沈国敏先生持有的杭州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4、投资性房地产比期初减少11,311,993.63元,减少比率38.40%,主要系公司公司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减少;
5、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52,668,872.33元,增加比率29.67%,主要系本期设备投入增加,以及公司本期“兔宝宝专卖店网络及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原计划,购买浙江德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总部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减少3,077,458.51元,减少比率52.59%,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1,579,997.62元,增加比率30.32%,主要系公司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到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496,990.26元,增加比率348.13%,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购买管理软件款;
9、应付帐款比期初增加98,897,058.43元,增加比率73.09%,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应付采购货款增加;
10、应付股利比期初增加588,596.00元,增加比率55.30%,主要系公司本期现金分红时,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份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给股权激励对象;
11、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221,144,565.70元,增加比率372.72%,主要系公司本期向44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6.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5.94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限制性股票均未解锁,计入其他应付款;
12、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174,262,736.33元,增加比率40.49%,主要系本期公司向44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6.00万股,每股5.94元。公司本期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196,376,400元,其中计入股本33,06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63,316,400.00元;
13、库存股比期初增加185,277,000.00元,增加比率1669.25%,主要系公司首次股权激励第三个等待期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在本期解锁,本期向44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6.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5.94元;
14、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648,736.71元,减少比例74.03%,主要系子公司德华兔宝宝工贸有限公司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15、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216,749,743.20元,增加比率82.97%,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净利润25,980.28万元。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161,059,387.16元,同比增加64.85%,主要系公司近年来渠道建设、品牌建设不断推进,各种促销展示活动不断开展,渠道、品牌等优势逐步转化为市场优势,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010,020,987.72元,同比增加70.39%,主要系: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2):原材料涨价以致生产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686,480.07元,同比增加41.46%,主要系营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同比增加,相应附加税也同比增加;
4、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3,663,518.56元,同比增加65.35%,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及市场宣传推广费用增加;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854,067.35元,同比增加897.37%,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手续费、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529,309.29元,同比增加81.69,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7、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4,500,803.22元,同比增加85.31%,主要系本期发放委托贷款收益增加;
8、其他收益同比增加5,704,783.04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9、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03,171,130.34元,同比增加49.9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相应销售毛利增加;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856,946.75元,同比减少80.30%,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减少,以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因此水利建设缴纳同比减少;
11、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4,289,185.95元,同比增加49.37%,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12、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2,744,687.63元,同比增加66.6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相应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1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81,863,816.57元,同比增加46.01%,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销售毛利相应增加;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14、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319,318.25元,同比减少37.89%,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4,115,831.15元,增加比率26.81%。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货款回收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5,410,089.18元,减少比率为51.24%。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20,755,405.44元,增加比率272.38%。主要系本期公司向44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6.00万股,每股5.94元,公司本期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196,376,400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鸿敏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7-05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17年三季度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三季报正文同时刊登在2017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表决。
根据前三季度杭州专卖店的实际销售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杭州专卖店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将超出年初预期,同意公司将2017年度与杭州专卖店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原24,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6,000万元。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项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7-05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三季报正文同时刊登在2017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增加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7-05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7年与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专卖店”)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不含税,含本数),全部为向杭州德华兔宝宝销售装饰材料、成品家居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根据前三季度杭州专卖店的实际销售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杭州专卖店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将超出年初预期,故将2017年度与杭州专卖店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原24,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6,000万元。
2、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德华兔宝宝”)
注册资本:539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伟民
企业住所:拱墅区沈半路166号(老门牌号80号)
经营范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德华兔宝宝的实际控制人程建敏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为兄弟关系,因此,杭州德华兔宝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企业。杭州德华兔宝宝作为本公司在杭州地区的专卖店经销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材料销售公司”)、德华兔宝宝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家居销售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交易属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年度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等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均为公司日常经销的产品,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杭州德华兔宝宝是本公司在杭州地区的授权经销商,主要从事本公司产品在杭州地区的销售业务,其经营所需的装饰材料、成品家居等产品全部由本公司供应。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相应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子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增加与关联方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增加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 宝 宝 公告编号:201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