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债务总额/GDP的方法计算杠杆率并不科学,可能给“去杠杆”实践以误导。从内在机理上说,计量杠杆率的合理公式应为资产负债率。实体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由于商业往来和金融交易,必然发生负债,因此,“去杠杆”的含义不在于使实体企业的负债率降低为0,而应是把杠杆率降低到有效防范风险的阈值内,以避免因杠杆率过高引致财务风险集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