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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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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1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51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52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5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54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11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5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股份”)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四建股份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000万元。

 ●四建股份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开封市宋门关大街36号

 法人代表:黄思亚

 注册资本:331,138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工程等。

 四建股份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6月30日,四建股份资产总额为223,578.06万元,负债总额为85,294.65万元,净资产为138,283.41万元;2017年1-6月利润总额为7,262.07万元,净利润为5,446.5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四建股份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到期续保额度。四建股份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为补充四建股份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较好,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四建股份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9.830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0.118%,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7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5.174%;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6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944%。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4.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6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2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6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8,835.10万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40,596.61万元,负债总额为134,333.82万元,净资产为106, 262.79万元;2017年1-9月利润总额为1,026.02万元,净利润为1,026.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8,500万元借款;(3)在河南登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借款,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1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9.830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0.118%,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7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5.174%;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6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944%。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4.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3年。

 ?外贸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外贸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亿元,融资期限3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744930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红飞

 注册资本:350,766.26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03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

 (4)设备账面原值:人民币26,92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外贸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回购设备。

 租赁物:部分机器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3年

 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外贸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公司所有,至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3.35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77,658.99万元,负债总额为万327,093.54元,净资产为250,565.45万元;2017年1-6月利润总额为9,247.66万元,净利润为6,859.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孚电力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拟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中孚电力提供不超过5.01亿元的融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公司拟为中孚电力上述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较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通过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9.830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0.42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0.118%,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7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5.174%;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6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944%。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4.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15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9日

 至2017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5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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