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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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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卞云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禄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慧科技”)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成为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事项。

 2017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9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报告期内,天慧科技根据签订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于2017年9月22日完成对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

 ②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事项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的公告》。

 2017年10月18日,公司接到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的通知,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7-05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卞云鹏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提供担保。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由公司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公司持有电子城空港42.85%的股权,电子城集团持有电子城空港57.15%的股权。

 为支持电子城空港发展,公司与电子城集团拟按照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25,4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按股权比例折算,公司本次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的额度为人民币10,883.90万元。

 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7-05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提供人民币10,883.9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交易概述

 为支持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发展,公司拟向电子城空港提供人民币10,883.9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人民币10,883.90万元借款。

 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电子城空港由公司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公司持有电子城空港42.85%的股权,电子城集团持有电子城空港57.15%的股权。

 电子城空港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1至7层101内7层716室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为支持电子城空港发展,公司与电子城集团拟按照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25,4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按股权比例折算,公司本次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的额度为人民币10,883.90万元。

 (二)电子城空港的借款用途

 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的借款专款专用,仅限于电子城空港支付收购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的股权收购预付款及电子城空港的日常运营支出。

 三、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鉴于电子城空港设立时间较短,暂时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存在逾期还款的风险。公司已向电子城空港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加强对电子城空港的管控;且公司已与其另一股东电子城集团约定,适时通过向其增资等方式提高电子城空港自身融资能力,确保其在约定借款期限内尽早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7-05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2017年7-9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17年第三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

 二、2017年1-9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

 三、2017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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