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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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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 阳 能 公告编号:2017 - 4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注: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371元/股、2016年初至第三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3387元/股。公司2017年6月5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股本数由1,366,862,742增加为3,007,098,03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派发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增加的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相关规定,按照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因此2016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0.0623元/股,2016年初至第三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0.1539元/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未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6,995。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4日,公司与北斗科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在相关技术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与北斗科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34)。

 2016年5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本次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0,251,903.82元(包括使用置换资金1,547,127,360.70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283,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1,370,192.52元,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入人民币68,483,104.7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315,630,593.48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存单未做质押。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 - 4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45),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7 - 4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45),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7 - 4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7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2)。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9日——2017年10月3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5:00——2017年10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1和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4)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0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211360

 传 真:(010)62247128

 联 系 人:黄中化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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