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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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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7-03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景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建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201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2016年7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已披露的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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