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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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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2月11日至2017年9月30日)

 ■

 注: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5年8月11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CSI800)*80%+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20%。

 3.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800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陈平先生任职日期为基金管理公司公告其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市场总体是以上涨为主。主要指数呈现普涨格局,其中上证综指上涨4.90%,深证成指上涨5.30%,沪深300上涨4.63%,中小板指上涨8.86%,创业板指上涨2.69%。创业板继上半年跑输沪深300约20%之后,三季度继续跑输沪深300约2%。行业方面,周期类表现较好,有色、钢铁、煤炭位居涨幅前列,季度涨幅都超过15%。医药、电力及公用事业、纺织服装和传媒是仅有的四个下跌的行业。TMT4个行业中。电子指数上涨10.23%,通信指数上涨11.14%,计算机指数上涨4.15%,传媒指数下跌3.08%。

 三季度我们仍按照契约规定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类的成长股。三季度我们总体保持了较高的仓位,行业配置方面,我们重点配置了电子、传媒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股票,计算机、通信、汽车、机械设备等行业低配。个股选择方面,以各行业的龙头白马股为主,电子、新能源和金融是三季度重点增持的品种,减持了部分高估值的股票。

 展望四季度,DCF模型的三个主要因素中:

 盈利方面:一直到目前,PMI一直在51以上,中国经济持续温和复苏,好于市场之前的预期。后续预计经济增速将逐渐回落,但回落速度可能不会太快,企业盈利增速的预期将逐步下调。今年A股总体业绩将比较好。

 无风险利率方面:CPI较温和,暂时不是重点,央行有降杠杆、降风险的任务,整体基调不会松。以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使市场资金紧张,利率上升。人民币贬值压力缓解之后,近期央行公告了定向降准措施。经济增速预期下行,预计总体货币政策会比之前略宽松。美联储的缩表和加息进程需要关注。

 风险偏好:全球对风险资产的偏好仍在上升,投资者对A的风险偏好也有所上升,但目前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上半年风险偏好分化严重,大盘、蓝筹、白马仍备受青睐。近期,随着经济的不确定性降低以及证金增持创业板股票逐渐披露,成长类的个股的风险偏好有所提升。

 四季度,我们认为之前由于不确定性被抱团的行业和个股的“确定性溢价”可能逐渐减少乃至消失,“真成长溢价”可能持续。目前不少成长股已经出现较高的配置价值。四季度估值切换到明年之后,将更加有吸引力,尤其其中的白马成长股。因此仍将保持积极的配置,其他弹性小票择机配置。此外,本月将召开十九大,需关注十九大带来的改变。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为5.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4.3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注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A

 ■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1.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A

 ■

 注: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智造先锋主题的股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装备产业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3.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2.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C

 ■

 注: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智造先锋主题的股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装备产业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3.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吴培文先生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市场稳步上升。其中中小板、创业板,以及科技类和周期性板块出现了明显的上涨。本基金主要的投资方向包括科技类、周期类,以及中游制造和军工类板块,所以三季度基金净值也出现了明显的回升。我们在中报中指出,二季度那种简单以大市值为美,以消费和大金融为美的投资逻辑是一种暂时的逻辑,一定会在后续得到修正。目前来看,市场的修正比我们想象的来的更快。

 当前我们要为十九大后的市场进行布局。我们判断,十九大后会再次确立中国制造立国的国策,这是本基金的重大机遇。为此我们当前重点布局了各领域制造业的领军企业,包括了军工与军民融合、工程机械、智能汽车零部件、电力设备、光伏和风电设备、环保设备、电子和半导体器件和医疗设备。这次的制造立国,可能更加强调赶超近十年全球最前沿的技术发展,特别是尖端军工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所以我们对这些领域做了超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3%;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C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C类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11日至2017年9月30日)

 ■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700(中小盘) 指数*90% + 同业存款利率*10%。

 3. 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700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侯玉琦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3季度市场温和上涨,沪深300指数上涨4.63%。从行业板块看,有色金属、钢铁、煤炭等强周期行业表现较好,而传媒、纺织服装、公用事业等行业相对较差。

 从公布的经济数据看,伴随着周期行业的整体复苏,经济稳中有升,逐步脱离了去年的低迷,尤其是9月份实体经济的增长已开始从7、8月的低谷出现反弹。

 从分项数据看,工业增加值、投资、消费、进出口增长均符合预期,通胀走势温和,企业盈利显著改善,反映出经济内在动能正在修复。

 从政策看,货币政策逐步从宽松转向中性,结合金融去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入实”,国内经济稳定,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预期得到释放。

 操作上,我们降低了TMT为代表的成长类公司的配置,增配了部分中报较好的医药,以及基本面较好的有色金属个股,整体仓位保持适中。重点寻找一些业绩确定较强的行业和个股,更多的寻找自下而上的机会。

 展望4季度,经济整体平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在经济发展方面,“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将有可能成为核心关注热点,在此预期背景下,政府投资将保持稳定,而生态环境、环保水务等方向有可能成为优先支持的项目投资方向,同时科技创新、消费等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尽管房地产市场调整将带来经济向下压力,但中游投资的持续增长有望对冲房地产影响。

 国内去产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无效或低效供给进一步出清,市场供大于求状况持续改善,有助于主要工业品价格水平维持在相对高位,使企业盈利继续维持在改善区间。我们认为市场将以震荡市、结构性行情为主流,向下风险较小,本基金将更多寻找优质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为4.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5.7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 报告期内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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