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公司负责人宁远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小燕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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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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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2.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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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2.3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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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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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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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公司“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宝新金控大金融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详见公司2017-055至056号、2017-063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余额为3.23亿元。
3.3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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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二级市场投资稳健,证券投资损益为-4,749,051.32元。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未持有证券衍生品。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努力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回报。
3.5.2报告期末,公司按市值排列的前十只证券情况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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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3.8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9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1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函告,获悉宝丽华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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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宝丽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48,142,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宝丽华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仍质押252,037,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0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