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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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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兴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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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总体生产经营形势良好,经营平稳,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同步增长,特别是医药企业实现了大幅增长。由于公司本年度房地产项目要在第四季度交房结算,因此,公司本报告期房地产项目尚未结算,医药企业收入增长55.31%,净利润增长65.97%。重点新药产品研发上市进程加快,制药业收入同比增幅加快,导致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28.31%,具体增长(下降)30%以上指标如下:

 1、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08,578,312.89元,增长69.1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收入增长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152,930,347.14元,降低49.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预付工程款满足结算条件,预付工程款结算增加的同时使存货期末余额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58,671,811.12元,降低63.6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收回2016年支付的土地保证金及借款等。

 4、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1,431,532,004.27元,增长211.65%。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与长春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对方向合作项目投入土地等资产;另外,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在建项目增加。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27,127,700.00元,增长35.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在前期承诺的尚未到位的出资额度内向中投高新医药产业基金缴纳出资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比期初增加40,522,409.89元,增长43.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49,019,329.02元,增长79.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预付新厂区建设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80,649,866.50元,增长70.8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暂估结算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245,287,299.35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32,675,134.81元,增长48.5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付税费增加。

 11、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减少190,488,486.63元,降低99.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31,518,232.15元,增长105.1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与长春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对方向合作项目投入资产同时增加负债。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132,777,796.88元,增长57.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计提的销售费用增加。

 14、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500,000.00元,增长71.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制药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15、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81,479,311.29元,降低36.46%。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结算项目较少所致。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9,013,452.24元,降低61.13%。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结算项目较少所致。

 17、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37,396,464.18元,增长65.66%。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业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18、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693,920.83元,增长42.1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自上年中期起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本报告期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且资金理财产生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19、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2,251,046.56元,降低82.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将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产品报损,转回存货减值损失。

 20、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8,346,988.15元,增长456.4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72,142,074.15元,增长246.0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收回2016年支付的土地保证金及借款等。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20,401,933.04元,增长65.1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16,029,002.90元,增长41.67%。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报告期与长春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向项目公司投入;以及下属制药公司支付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8,088,243.02元,增长11,040.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2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504,469,928.46元,增长13,048.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

 2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142,000,000.00元, 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本金。

 2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748,868,793.70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配股资金所致。

 2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2,964,653.13元,增长32.9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分配的每股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 杨占民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7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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