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永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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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为353,077,688.10元,比期初270,775,394.36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货款大于支付的日常经营运作及投资等款项。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为0元,期初余额为250,000.00元,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进行了背书转让。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为24,587,778.37元,比期初1,392,983.62元,增长1665.12%,主要原因是:为促进新品销售、增加非强势市场榨菜产品销量,公司适度放宽部分客户信用额度,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一年以内的货款,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4、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为10,166,405.99 元,比期初7,377,377.45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了预付的钢材款及瓶装生产线改造设备款。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为 3,808,901.68元,比期初 6,229,972.74元,下降38.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回了保证金及个人借款减少。
6、应收利息:报告期末为302,506.85元,比期初870,204.39元,下降65.24%,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定期存款余额小于期初未到期定期存款余额,对应计提的利息减少,同时期初计提的存单利息在报告期已全部到账。
7、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为801,175,017.56元,比期初535,619,617.48元,增长49.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6,800.00万元。
8、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为36,194,472.80元,比期初9,781,704.36元,增加270.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了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华安榨菜厂计量包装改造项目、华富榨菜厂小规格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和4万立方米榨菜原料池建设项目的投入。
9、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为63,078.51元,比期初118,840.71元,下降46.92%,原因是:报告期按规定进行了费用的摊销。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为1,348,466.41元,比期初2,575,120.53元,下降47.63%,主要原因是:部分期初支付的设备款,报告期收到发票进行了结算。
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为147,137,325.16元,比期初68,502,417.72元,增加114.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应付未付的供应商货款及物流费增加。
12、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为98,456,598.85元,比期初148,722,666.95元,下降33.80%,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对订单产品发货进行了销售结算。
13、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为22,705,209.52 元,比期初4,487,207.61元,增长406.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
14、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为95,993,633.35元,比期初46,951,208.04元,增长104.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未付的市场推广费和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增加。
15、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为157,042.68元,期初为0,为报告期计提的销售大区经理工作费用。
16、专项应付款:报告期末为11,833,343.46元,期初为0,为报告期收到的独山公司搬迁补偿款余额。
17、股本:报告期末为789,357,241.00元,比期初526,238,161.00元,增长50.00%,为报告期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8、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为21,291,102.91元,比期初284,410,182.91元,下降92.51%,为报告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数1,226,878,419.75元,比上年同期数929,242,928.40元增长32.03%,主要为报告期产品销售数量和平均销售单价同比增加。
2、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数653,249,954.18元,比上年同期数488,786,031.74元,增长33.65%,主要为报告期产品销量和生产成本水平同比上涨。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额18,137,105.82元,比上年同期数12,765,218.48元,增长42.08%,主要是报告期实现的增值税同比增加,相应的附加税同比增加。
4、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1,333,447.68元,为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利息收入数2,094,919.02元,下降36.35%,为报告期计提的银行定期存单利息同比减少。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数为279,263.53元,比上年同期数145,645.73元,增长91.74%,为报告期末公司计提的坏账损失同比增加。
6、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数为19,694,717.79元,比上年同期数6,455,231.96元,增长205.10%,为报告期公司到期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增加。
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数为25,795,269.51元,比上年同期数9,785,435.49元,增长163.61%,主要为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
8、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数为17,780,989.23元,比上年同期数229,608.81元,增长7644.04%,主要为报告期独山搬迁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
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52,665,869.63元,比上年同期数36,249,464.65元,增长45.29%,为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对应的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390,288,213.85元,比上年同期数1,047,882,053.25元,增长32.68%,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41,570,568.10元,比上年同期数17,733,538.47元,增长134.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款同比增加。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569,737,860.20元,比上年同期数422,154,924.39元,增长34.96%,主要为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原料款同比增加。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48,826,456.88元,比上年同期数113,317,838.22元,增长31.34%,主要为报告期支付的市场推广费、物流费用等同比增加。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数为411,549,005.33元,比上年同期数273,608,568.84元,增长50.42%,主要为报告期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
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287,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394,500,000.00元,增长226.24%,为报告期收回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同比增加。
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9,694,717.79元,比上年同期数6,455,231.96元,增长205.10%,为报告期收到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增加。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发生数为84,460.00元,上年同期数为0元,主要为报告期独山公司搬迁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30,000,000.00元,上年同期数为0元,为报告期收到的独山公司的搬迁补偿款。
1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58,402,073.28元,比上年同期数44,893,559.67元,增加30.09%,为报告期投入的在建工程款同比增加。
11、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555,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444,500,000.00元,增长249.83%,为报告期购买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同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一、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拆迁注销进展情况
2013年8月11日公司与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框架协议》,2013年8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3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独山县人民政府签署的《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该框架协议范围内,就独山公司迁建事宜与独山县人民政府商谈,签订正式的项目迁建协议并具体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4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根据该迁建协议,涪陵榨菜集团同意将现有项目搬迁至独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独山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现有项目用地交独山县人民政府用于城市建设。独山县人民政府同意为涪陵榨菜集团独山公司项目搬迁补偿无任何法律纠纷和他项权利设定的工业出让土地一宗(用地面积60亩),一次性支付涪陵榨菜集团项目搬迁补偿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独山县政府搬迁补偿资金全额到帐后,我公司启动独山盐酸菜公司的搬迁,由于独山县政府承诺的搬迁补偿资金一直未能到位,独山盐酸菜公司的搬迁一直没有启动。
2016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下属全资公司独山公司转报的独山县建设休闲宜居城市工作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尹珍路扩建公产单位房屋征收的告知函》(独宜居城指办函[2016]71号),公司收悉该告知函后,安排相关部门与独山县建设休闲宜居城市工作推进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协调,协商相关事宜,并于8月22日就补偿方案细节不明晰之处函复独山县建设休闲宜居城市工作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6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关于下属全资公司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收到房屋征收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黔南州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独山县政府授权其为签订共管协议单位)划转来的独山公司搬迁补偿款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收到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搬迁补偿款2000万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年4月7日再次收到黔南州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划转的关于独山公司剩余搬迁补偿款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再次收到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搬迁补偿款1000万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公司已收到全部搬迁补偿款累计3000万元。
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子公司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独山公司停止营业,启动独山公司解散、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注销下属子公司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目前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正按照涪陵区国资委的要求进行企业注销的清产核资工作,公司将依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公司下属生产厂及子公司均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水处理站,并保证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公司也正在加大对榨菜盐水处理新技术的研发与投入,与国内知名污水处理企业合作,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榨菜盐水回用改造,达到节约用水、盐水回收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等目的。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庆市涪陵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斌全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5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5万元/年(税前)调整至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5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减轻环保压力,提升榨菜产品品质,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用自有资金3,250.00万元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积累了充裕的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收益,保障股东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亿元以内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榨菜生产加工盐水处理问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与浙江沐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源环境公司”)合作,用自有资金在公司白鹤梁榨菜厂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鹤梁榨菜厂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公司白鹤梁榨菜厂底层原料车间建成“处理能力≥800m3/d”盐水回用处理生产线,包括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服务以及相关的土建及配套改造。
5.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25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400.00万元,技术方案、建设设计、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等其他总金额500.00万元,其他土建及配套改造建设资金350.00万元。
7.资金来源: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榨菜生产经营企业,年加工榨菜12万吨,市场覆盖最广,乌江产品覆盖32个省、275个地市,出口12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产销量进一步提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水会越来越多,而传统的榨菜加工过程中采用的是清水冲洗脱盐工艺,该脱盐工艺生产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脱盐,经过脱盐工艺榨菜中风味物质(维生素类、蛋白质、胡萝卜素、膳食纤维等)、矿物质、营养物质(谷氨酸、天门冬氨酸、丙氨酸等17种游离氨基酸)都会有很多的损失;同时耗费大量的水,增加生产成本;目前这些脱盐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由于盐度较高,也会影响到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的细菌活性,环保处理压力较大,且运行费用较高。在国家环保高压政策和公司产品生产量不断增加情况下,盐水处理的难度更进一步加大。
2.公司与沐源环境公司联合拟对传统的榨菜清水冲洗脱盐工艺进行改进:将含有高盐分、营养物质与风味物质的清洗出水中的氯化钠经过各道预处理、特种膜分离装置,被脱除成为低盐、富含营养物质与风味物质的清洗水、高盐水。清洗水在除菌后清洗高盐榨菜,循环套用;高盐水可根据需求使用。改进后的工艺可从根本上做到减排、节水、回收盐分以及保留榨菜生产过程中的风味物质;
(1)减排,可回收75%回用水,减小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主要是榨菜生产脱盐是含盐量2.5%左右高盐水,影响生化系统细菌活性,从而影响生化效果);
(2)节水,整个榨菜生产脱盐水补水可以节约75%用水量;
(3)回收部分氯化钠,该工艺可将氯化钠浓缩至180g/L以上,可做为头道榨菜腌制盐水,降低氯化钠使用量;
(4)保留榨菜生产过程中部分风味物质,提高榨菜口感及其品质。
3.该项目实施成功后,公司可以提供社会化的盐水处理服务,有利于公司的原料收购,增强榨菜原料来源保障能力。
三、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减排
本系统能够有90%水进行回用处理,只排放10%废水,系统每天节约720吨排水量,减少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第一、水量减少720吨/天,第二、生化系统进水含盐量降低)。
(2)节水
目前榨菜工艺脱盐用水约800m3/d,采用本工艺后,产出回用水约600m3/d,即每天可以节约600m3自来水。
(3)节约食盐用量
本项目每天可以产生100吨浓盐水,浓盐水含量为185g/L,折算成氯化钠为18.5吨。
(4)风味物质回收利用及其产品品质提高
采用本工艺后,回用水中含有大部分风味物质,循环利用可能会提高榨菜产品品质(此效益需待工程实施验证)。
2.社会环境效益
本系统采用电力驱动,中间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引起二次污染。同时经过本系统处理,减少了废水排放量,在确保公司废水排放达到排放要求外,还对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由于减少了自来水的用量,能起到积极的节约用水倡导作用,对于节能减排起到示范性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与对策
该项目使用定制脱盐膜技术处理榨菜脱盐废水,在国内外是首次使用,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预计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1.膜的污染问题
由于榨菜脱盐水中大都含有蛋白质、脂肪、纤维、鞣质及胶体物质,定制膜在操作时极易被污染和阻塞,造成膜通量锐减。为了降低膜的污染和阻塞,沐源环境公司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实验,对可能出现的污染物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合理的预处理方式和清洗方式。
2.膜的选择问题
膜分离装置原理主要是在电场的作用下,在膜的二侧将榨菜脱盐水中的风味物质与盐进行有序的分离,其核心是膜,该项目拟采用进口定制膜。
3.清洗水染菌问题
将含有高盐分、营养物质与风味物质的清洗出水中的氯化钠经过特种膜分离装置,被脱除成为低盐、富含营养物质与风味物质的清洗水,为防止清洗水染菌,在使用清洗水前进行了除菌过程。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在白鹤梁榨菜厂投资建设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是公司寻求用高科技环保技术对榨菜盐水进行处理,也是行业内率先启动的先行先试的环保项目,该项目建设成功后,不但可以节能节水减排,使公司废水排放可以满足当地排放要求,还可以提升榨菜产品品质。在国家环保治理要求下,公司还可以提供社会化的盐水处理服务,有利于公司的原料收购,增强榨菜原料来源保障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250.00万元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减轻环保压力,提升榨菜产品品质,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用自有资金3,250.00万元投资建设“白鹤梁榨菜厂榨菜盐水回用处理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将投资总额度从原3亿元人民币提高到8亿元人民币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获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即2016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0日),所购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目前,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积累了较充裕的自有资金,公司拟将理财投资总额度提高到12亿元,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逐渐积累了较为充裕的资金,除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总额度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额度:人民币12亿元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仅限于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如银行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以及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和其他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作为投资标的产品,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
(2)单笔理财产品购买期限: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4.投资期限
自获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原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自动废止。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决策程序
本项投资最终应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该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公司资金收支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控制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办公室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合规性、实际操作及理财收益情况,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积累了充裕的自有资金,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将投资额度从原8亿元以内提高到12亿元以内,且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通过这样的资金运作,在充分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亿元以内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积累了充裕的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收益,保障股东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亿元以内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