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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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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7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金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绍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玉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每股收益按照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自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9 月30 日已滋生尚未分配的利息,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70.68%,主要是报告期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1.92%,主要是报告期未到期信用证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9.89%,主要是报告期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6.2%,主要是报告期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53.43%,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93.47%,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2.11%,主要是报告期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3.64%,主要是报告期化工产品产销量及销售价格增加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19.1%,主要是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89%,主要是报告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3.13%,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扶贫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庄信万丰技术有限公司和陶氏全球技术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违反《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协议》,使用了商业洽谈中知悉的信息,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了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仲裁申请。

 公司接律师通知,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10月份批准了仲裁庭延期作出仲裁裁决的申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说明:每股收益按照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自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已滋生尚未分配的利息,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积极响应聊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上半年提供资金50.86万元积极帮扶贫困村庄(顾官屯镇于庄村、西刘村,许营镇崔庄村)等进行扶贫建设。9月份,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以及聊城市国资委和聊城市扶贫办的要求,为加快推进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公司提供资金30万元帮扶旅游度假区进行扶贫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根据扶贫工作整体计划,公司将继续帮助顾官屯镇和西刘村的扶贫建设。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7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党建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内容为:

 第一条 为维护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内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1997]95号)文批准,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3700001801062。

 拟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1997]95号)文批准,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614071479T。

 3、第五章董事会中增加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后的内容依次顺延为下一条。

 4、原内容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拟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在第七章监事会后增加第八章,党建工作

 第一节: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党委会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各项规定。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公司将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报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未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的,公司不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原章程第八章及以后的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7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在2017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0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柳青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830 2、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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