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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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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南京新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因购回交易日年份录入有误,现对该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2017年8月29日,银丰生物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质押的股数分别为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2,540,87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52%)和24,18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2.18%)。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9月6日和2017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20年9月4日和2017年9月10日。

 现更正为: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2017年8月29日,银丰生物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质押的股数分别为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2,540,87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52%)和24,18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2.18%)。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9月6日和2017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20年9月4日和2020年9月10日。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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