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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罗小艳女士及李驰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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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罗小艳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吴—民生—东民8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罗小艳以其所持公司1,360万股股份(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5.11%,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于当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17年10月19日,李驰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吴—民生—东民8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李驰以其所持公司2,460万股股份(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1.25%,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于当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及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及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罗明(罗小艳之胞弟)、罗平(罗小艳之胞妹)、黄海霞(罗明之配偶)、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1,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罗小艳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1,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9%;李驰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罗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4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9,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黄海霞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罗平持有公司股份9,928,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9,782,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6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8%。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