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保理业务增长,资金需求增长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上下游衔接及时,提前采购减少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主要系子公司保理业务增长,应收保理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主要系公司新增办公场地缴纳保证金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主要系子公司福建华信业务增长,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主要系公司购买内存外贷项目产品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处置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投资上海格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投资上海实华格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保理业务增长,相应融资增长所致。
(1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业务增长,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保理业务融资增长所致。
(13)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老厂房计提减值冲减搬迁补偿款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5)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项目
■
(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子公司业务增长,运输费大幅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汇兑损益增长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加快,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处置亏损联营企业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5)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项目重分类将本年政府补助转入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项目重分类政府补助改为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列报所致。
(7)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投资损失减少致净利润增长。
3.现金流量项目
■
(1)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年收到处置联营企业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年未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装修新办公场地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保理业务融资增加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借款增长,相应还款金额增长所致。
(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年DGT向少数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购买内存外贷项目产品所致。
(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年坚戈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14:30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表决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摘要》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1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 2017年10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补选王世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召集人:李勇
委员:王世雄、赵克斌、杨达卿(独董)、刘正东(独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刘正东(独董)
委员:李勇、王世雄、孙勇(独董)、杨达卿(独董)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孙勇(独董)
委员:李勇、唐啸波、刘正东(独董)、杨达卿(独董)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杨达卿(独董)
委员:李勇、赵克斌、孙勇(独董)、刘正东(独董)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2号公告。
(四)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聚焦发力,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人民币1.7亿元,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基金管理”)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
华信基金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李勇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3号公告。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华信保理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华信保理拟继续向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山东华信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李勇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54号公告。
(六)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年 11月 7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18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055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 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摘要》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1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 2017年10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2号公告。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聚焦发力,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人民币1.7亿元,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基金管理”)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华信基金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3号公告。
(四)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华信保理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华信保理拟继续向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山东华信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7-054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概述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
二、本次融资的内容
公司向光大兴陇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光大兴陇向公司提供信托贷款3亿元,分期发放,每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融资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光大兴陇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本次融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外融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对外融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集中资源,聚焦发力,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助力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人民币1.7亿元,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基金管理”)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交易中心”)85%的股权。
华信基金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华信基金管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股权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勇
3、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4215单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期限: 2016年09月01日~ 2036年08月31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9、关联关系
华信国际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系华信基金资管的控股股东,因此,华信基金资管与华信国际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华信基金资管与华信国际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6月,华信基金资管的资产总额为598,672,135.95元,净资产为598,365,747.50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269,778.8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洋浦交易中心85%的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振初
3、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海南省洋浦保税港区一期3号楼-3A121房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期限: 2014年04月16日~ 2064年04月16日
7、经营范围:能源、综合化工产品、燃料油、成品油、石油、石油类产品、石油化工、天然气、PTA产品、PX产品、化纤、矿产资源、有色金属、机械设备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企划、交易与结算的配套服务;财务代理,代理记账报税;代办招商、托管经营业务;国内外货代;电子商务;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为市场内现货电子交易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与结算服务。
8、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二)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7)第5095号《审计报告》,洋浦交易中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洋浦交易中心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报字(2017)第4019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洋浦交易中心全部股权的账面值为188,612,978.77元,评估值为178,517,580.39元,评估减值10,095,398.38元,减值率5.3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报字(2017)第401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09月30日,洋浦交易中心全部股权的账面值为188,612,978.77元,评估值为178,517,580.39元,相应洋浦交易中心85%股权的评估值为151,739,943.331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洋浦交易中心8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7亿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价
协议双方同意,洋浦交易中心8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7亿元。
2、支付方式
受让方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后三个月内,按40%、30%、30%逐月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协议由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出售股权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洋浦交易中心的股东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已无条件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集中资源,聚焦发力,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17年10月19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此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鉴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华信保理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华信保理拟继续向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山东华信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3、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海南银行股权结构:
■
6、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系海南银行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拟向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后期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为满足华信保理后期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信保理向关联方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南银行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华信保理后期业务开展,提升华信保理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5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定于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18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11月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邮编:20003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为民联系电话:021-23577779
联系传真:021-23577800联系邮箱:002018@cefcih.com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8 ”,投票简称:“华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11 月 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11 月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