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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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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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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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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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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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7-04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并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7-04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 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0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用于确认和归集相关政府补助项目,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司新任副总经理简历:
邵勇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4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质量部主管、质量部副部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光电显示二部销售总监、研发部副总监。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永刚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份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无机车间主任、制造厂副厂长、运行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制造厂厂长。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江阴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7-04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美亚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并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7-04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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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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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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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7年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