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林创达”)《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质押的函》的通知,虎林创达将其持有的共计5,3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将虎林创达持有的5,300万股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江海证券,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4%,质押期限自2017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林创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6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83%,本次股份质押后,虎林创达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34,56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占公司总股本的40.7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虎林创达办理股票质押是为满足其自身经营性资金需求,其资金偿还来源为自身经营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若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虎林创达将按照协议提前回购被质押股票收益权或补充质押股份数,并且虎林创达对经营风险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对经营项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增加专业人员充实到经营管理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