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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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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7-04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郝志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文广、卢亚东、苏辉、何志国、冯亚军、马育民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刘继伟、韩凌、石洪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按规定将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戚向东先生、刘继伟先生、韩凌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完备合法;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广先生,44岁,大学学历,曾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资产运营部副部长,本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朝阳天翼国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靖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卢亚东先生:5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钢铁学院助教,凌源钢铁公司一轧厂副厂长,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动处副处长、机动部部长,凌钢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国贸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5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钢管厂副厂长、厂长、总调度室总调度长、供销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宜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志国先生,4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副总会计师,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董事,北票永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赤峰虞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凌源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宁城怡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建平磷铁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凌钢股份凌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监事,朝阳天翼国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凌源新凌特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监事,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靖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冯亚军先生,46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焦化厂技术员,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厂长,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凌钢国贸(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育民先生,53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凌钢股份凌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生产安全部经理;现任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凌钢股份凌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城怡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建平磷铁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继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56岁,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沈阳财经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沈阳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沈阳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凌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46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长江水利委员会机电设计院机电设计工程师,北京贸通鸿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Experian亚太区企业投资部总监、中国区业务拓展部总监、中国区代理董事总经理,新华信公司董事,亿美软通公司董事,北京艾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北京厚德雍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石洪卫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54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金属学会冶金企业现代化管理分会会长,《冶金管理》杂志社主编、《中国钢铁工业年鉴》主编,《冶金财会》杂志社主编,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7-04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清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和公司生产作业率提高产量增加,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的情况下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闫清军先生、侯柏英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共3人,另外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合法的形式选举产生,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清军先生,5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转炉炼钢厂厂长,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城怡山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建平磷铁矿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朝阳天翼国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侯柏英先生:55岁,大学学历,高级讲师。曾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凌钢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凌源新凌特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债券代码:122087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

 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宝杰 、李晓春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7-04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近日,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的函,告知经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海龙先生(简历附后)当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海龙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海龙先生,42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北票永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钢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凌钢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凌源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监事,凌钢股份凌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监事,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监事,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7-04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 2017 年3月3日披露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7-015号公告)。

 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和公司生产作业率提高产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人购买材料、接受劳务和向关联人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的增幅较大。因此,公司需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增。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郝志强先生、文广先生和卢亚东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戚向东先生、刘继伟先生、韩凌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和公司生产作业率提高产量增加,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的情况下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对该项关联交易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16亿元,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郝志强;是由原凌源钢铁公司改制而设立的,性质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公司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870,873,278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4.57%。凌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2017年6月末,该公司净资产76.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1.33%,2017年1—6月份净利润为3.4亿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凌源市莫胡店;法定代表人:马育民;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公司专用线铁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与搬运、铁路器材销售。截止2017年6月末,该公司净资产6,46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2017年1—6月份净利润为482.66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有国家定价的,应当适用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应首先适用市场价格;若无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调增后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市场变化引起的,调增后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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