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自 2017 年 10 月 1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公司以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论证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由于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上述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