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持股30%的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EC”)提供人民币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作为推进CEEC项目建设的需要,借款期限5年,按照4.9%年化利率计息。(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志军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王立先生、原董事曹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均辞去本公司董事、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由现任董事长王宝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现任董事徐腊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召集人:王宝董事长
成员:徐腊平董事、余谦董事、刘志军董事、郑丹董事、李罗力独立董事、宋萍萍独立董事、范值清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王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现任董事长王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召集人:宋萍萍独立董事
成员:王宝董事长、张光柳董事、李罗力独立董事、范值清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曹翔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现任董事徐腊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召集人:范值清独立董事
成员:李罗力独立董事、宋萍萍独立董事、张光柳董事、徐腊平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风控领导小组”)成员和日常工作机构进行调整。
风控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构成如下:
组 长:王宝
副 组 长:刘志军
组 员:张光柳、徐腊平、余谦、李罗力、宋萍萍、范值清、郑丹、朱龙清、薄洪锡
风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为风险控制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地产”)为保障其开发项目以及拓展新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赛格地产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赛格地产与平安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信贷款期限拟为36个月,具体业务信贷业务品种、期限、利率、融资担保条件以赛格地产与平安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9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投资”)、深业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置地”)及本公司按照4:3:3的出资比例,共同投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EC”),负责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展中心”)的运营。
CEEC电展中心定位高端,且为国内唯一集合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消费电子展示与交易线下线上平台。为迅速扩大知名度,更好配合招商工作,需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在运营阶段组织高端论坛与展会,相应的资金投入较大。因此,需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9%。除本公司为其提供900万元的借款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1,200万元,深业置地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00万元。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志军现任CEEC董事、总经理,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东构成情况
(一)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年05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的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办公用机械的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销售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纳入品牌汽车销售管理范围。五金、交电的销售;包括小五金、工具、水暖部件、照明器材、交电用品及材料。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会议展览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投资消费电子产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健
(二)被资助对象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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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企业无关联关系。
(三)CEEC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2016年6月CEEC公司成立,收到上述三家股东投入注册资金3,000万元,目前电展中心尚未开业CEEC暂无营业收入,截至9月30日,CEEC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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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CEEC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志军现任CEEC董事、总经理。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CEEC的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除本公司为其提供900万元的借款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1,200万元,深业置地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00万元,共计3,000万元。
(二)CEEC获得资金资助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推进新项目,待电展中心投入运营后,CEEC公司收到商户租金和广告收入等都将保障借款的回收,风险可控且经营风险低。
四、董事会意见
(一)财务资助的原因
CEEC电展中心定位高端,且为国内唯一集合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消费电子展示与交易线下线上平台。为迅速扩大知名度,更好配合招商工作,需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在运营阶段组织高端论坛与展会,相应的资金投入较大。因此,需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9%。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保证项目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00万元。除本公司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1,200万元,深业置地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00万元。
以上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CEEC提供900万财务资助的行为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CEEC的其他两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公司向CEEC提供借款,亦可充分利用公司富余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资助对象CEEC所推进的项目前景良好,其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范值清、李罗力、宋萍萍对上述为关联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CEEC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被资助企业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二)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对外(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0万元,公司对外(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3,396万元。
2015年5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苏州赛格数码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为控股100%的投资企业—苏州赛格数码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格数码”)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以满足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借款期限两年(2015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不计利息。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苏州赛格数码还款。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