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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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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6中安消”债券评级:AA 主体评级:AA

 ●调整后“16中安消”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

 ●调整后“16中安消”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2016年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6中安消”债券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评级,评级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

 评级机构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10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下调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6中安消”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6中安消”债券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16中安消”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关于下调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6中安消”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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