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84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博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上年同期计算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为763,739,205股,2016年10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了280,858,6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4,597,881股。因此,本报告期计算每股收益中的股本为1,044,597,881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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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B股股票30,895,442股,其中,其通过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B股股票3,817,645股。
注2:上表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数据为准。2016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名发行对象认购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四川长虹外的其他6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210,981,038股)限售期已满12个月,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6日上市流通。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号、2017-079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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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单位:元
■
(三)现金流量表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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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9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0,732,722.76元。
经公司2016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截至目前,公司正按决策及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349,584,365.19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共计1,223,350,100.88元(其中含累计利息收入8,356,586.48元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23,697,815.82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的银行理财金额90,000万元)。
公司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349,584,365.19元的投向包括: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225,044.04元;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478,657.38元;智慧生活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000,6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270,880,063.77元(含存款利息147,341.01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中:“智能制造(合肥)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内容,正积极推进项目二期建设。“年新增60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冰柜智能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地点所在的公司冰柜厂区9号厂房正被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而该子公司新厂房尚在建设中,未搬迁,影响该项目实施,故项目尚在进行工厂规划阶段,预计2018年底完工;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正在按照投资计划逐步推进过程中;智慧生活项目由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技”)作为公司“智慧生活项目”的实施主体,报告期内该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市场,推进业务正常开展。
(二)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情况
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详细情况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和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号、2012-035号)。
1、关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实施的情况
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的“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中“关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部分2012年度业绩激励对象(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业绩激励对象(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其获授的201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所购买公司股票可全部解禁,部分201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其获授的201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所购买公司股票期限已满两年,可解禁50%,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的总体减持情况见下文。业绩激励对象中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实施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业绩激励方案所购买的本公司股票未减持。
2、关于公司2016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实施的情况
详见2017年8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的“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中“2016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激励方案尚在实施中。
详细情况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30日、5月5日、6月3日、6月21日、8月10日、8月18日、8月19日、8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号、2017-011号、2017-015号、2017-031号、2017-035号、2017-036号、2017-037号、2017-041号、2017-062号、2017-064号、2017-070号公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业绩激励对象持股及减持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所有激励对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2,351,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24%,其中A股11,018,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0548%,B股1,333,1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276%。部分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4年9月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减持3,562,5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10%,其中本报告期内减持308,000股。
(三)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交易情况
经公司2017年8月9日、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并重新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存、贷款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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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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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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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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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伟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82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雍凤山先生、滕光胜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7年1-9月份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7,039,458.19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2017年9月30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公司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金额13,562,624.81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截至2017年9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含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原值82,201,419.74元,账面价值19,901,840.78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5,929,213.52元,确认净损失13,972,627.26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批准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退养规定》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7年第三季度,因职工社保基数上调,公司现有内部退养员工从本期至正式退休期间新增生活补助费共计增加503,528.33元,同意公司将该项费用作为退养员工福利,列入福利费开支,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议案》
2017年3月30日,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签署了《四川信托·锦宜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四川信托·锦宜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锦宜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项下20,00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2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3月30日起不超过一年。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207,123,287.67元向成都厚坤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信托·锦宜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项下20,00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收回资金将用于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实施其搬迁及扩能升级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83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黄红女士、何心坦先生、邓黎先生、朱文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上述计提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