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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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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4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召开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 2017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恒通商务园B10楼3层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郭信平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290,057,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63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9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82%。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东共2人), 代表股份290,022,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5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韩晶晶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1选举郭信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02选举侯红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03选举左玉立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04选举姚彬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2.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01选举彭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2.02选举郭秀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2.03选举杨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3.00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3.01选举李佳女士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3.02选举杜红颖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22,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4,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29%。

 该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5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都伟、韩晶晶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5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恒通商务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推举由郭信平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郭信平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逐项选举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选举董事郭信平、左玉立、彭扬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郭信平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选举董事杨虹、郭秀华、左玉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虹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彭扬、郭秀华、郭信平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彭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董事郭秀华、杨虹、侯红梅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郭秀华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聘任郭信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聘任侯红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聘任左玉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宋晓凤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四)、(五)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4,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1,800万元整,期限一年。本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简历

 郭信平先生,1965年3月出生,1990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为卫星导航;2005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毕业。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第五研究室担任讲师,从事卫星导航的技术研究。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郭信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289,264,42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红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商海贸易公司会计主管,1998年起任职于合众思壮,历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侯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左玉立女士,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技情报专业。曾任航空航天部兰州飞控仪器总厂科技处情报室情报员,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公证处助理公证员,甘肃省民航管理局宣传广告公司行政秘书,天水信托投资公司兰州证券营业部信息部经理,兰州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01年起加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负责人,行政人力总监,2008年调任合众思壮总经理助理岗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

 左玉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10-58275015

 传真:010-58275259

 电子邮箱:dongmi@unistro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恒通商务园 B10 楼三层

 邮编:100015

 宋晓凤女士,1992年1月出生,本科双学位,毕业于长安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曾供职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起担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宋晓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58275015

 传真:010-58275259

 电子邮箱:dongmi@unistro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恒通商务园 B10 楼三层

 邮编:100015

 王晶女士,198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曾供职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王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5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监事会主席李佳女士简历:

 李佳女士,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李佳女士与公司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5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监事会主席李佳女士简历:

 李佳女士,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李佳女士与公司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5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17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苏公山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苏公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出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职工代表监事苏公山先生简历:

 苏公山先生,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2004年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苏公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5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众思壮”)全资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思壮”), 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4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通致晟”),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1800万元整,期限一年。本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 4-4 厂房 B 区

 法人代表:郭信平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导航仪、安全驾驶预警仪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策划;软 件技术开发;移动电话及移动数据终端的设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导航仪、安全驾驶预警仪、移动电话及移动数据终端的生产。

 深圳思壮成立于 2010 年,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197,465,583.17 元;负债总额为 106,310,006.45 元;净资 产为 91,155,576.72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218,866,448.63 元,净利润总额为 7,527,863.9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名称: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 1 号 4 层 418 号

 法定代表人:林伯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通致晟成立于 2011 年,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10,942.9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31.71 万元;净资产为 8,711.19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7,106.92 万元,净利润总额为 2,092.56 万元(以上 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深圳思壮、招通致晟申请的银行项目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1、深圳思壮、招通致晟此次申请贷款是该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深圳思壮、招通致晟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此次提供担保的深圳思壮、招通致晟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本公司对外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共计5,8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430万元,占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05%。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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