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9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9月20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项梁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李专元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项洪伟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熔显先生(主任委员)、杨东汉先生和李专元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杨东汉先生和张熔显先生为独立董事,张熔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东汉先生(主任委员)、张熔显先生和李专元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东汉先生和张熔显先生为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熔显先生(主任委员)、杨东汉先生和项梁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熔显先生和杨东汉先生为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项洪伟先生(主任委员)、李专元先生、项梁先生、杨东汉先生和张熔显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杨东汉先生和张熔显先生为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项洪伟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

 经理(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项洪伟先生、项梁先生、杨东汉先生、张熔显先生的简历见2017年9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续聘李专元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续聘孙建军先生、李专元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聘任孙凌女士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岳希朱女士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副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孙建军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李专元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孙凌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岳希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周雯女士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瑶瑶女士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1、李专元先生, 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李专元先生于1993年8月至1999年6月任职无锡市电容器四厂,历任往来会计、成本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科长;1999年7月至2003年6月任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3年7月至2011年4月任职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历任杭州子公司财务部长、管理部长、总公司审计主管、总公司会计部长助理;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洪汇树脂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兼任证券投资部部长;2011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兼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兼任证券投资部部长。

 截至2017年9月20日,李专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专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专元持有公司股份149,526股。李专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专元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李专元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邮政编码:214196

 联系电话:0510-88721510

 传真号码:0510-88723566

 电子信箱:zhuanyuan.li@wuxihonghui.com

 2、孙建军先生, 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孙建军先生于1984年8月至1994年4月任无锡县电化厂下属热电厂化水车间主任;1994年4月至1995年任江苏银卡集团公司下属热电厂化水车间主任;1995年至2000年12月任职于江苏银卡集团公司;2001年1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江苏银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洪汇树脂(原洪汇化工)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主管公司销售和采购事宜;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供应部部长。

 截至2017年9月20日,孙建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建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建军持有公司股份1,012,500股。孙建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存在关联关系(即孙建军为项洪伟的妹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孙凌女士, 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职业经纪人,工程师职称。

 孙凌女士于1983年8月至2009年8月任职上海市涂料研究室,历任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题组长、室主任、技术副所长;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应工作需要调任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任职中心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退休受聘于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任技术顾问;2017年5月至今受聘于公司,任水性事业一部总经理;2017年9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2017年9月20日,孙凌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凌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孙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岳希朱女士,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岳希朱女士, 1990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无锡市造漆厂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徐州天成氯碱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任职于徐州隆天硅业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无锡立信税务师事务所,任项目负责人;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无锡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负责人;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历任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员、负责人;2017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截至2017年9月20日,岳希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希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岳希朱未持有公司股份。岳希朱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周雯女士,198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士。

 周雯女士于2010年3月至2015年1月任职公司人事行政部;2015年2月起至今任职人事行政部副部长;2016年7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2月至今兼任证券投资部副部长。 2014年3月,周雯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2017年9月20日,周雯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雯未持有公司股份。周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邮政编码:214196

 联系电话:0510-88721510

 传真号码:0510-88723566

 电子信箱:wen.zhou@wuxihonghui.com

 6、王瑶瑶女士,197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

 王瑶瑶女士,1996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无锡市长城机器总厂会计;2001年2月至2009年3月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总帐会计;2009年4月至2011年9月任无锡合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无锡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无锡久益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无锡信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17年3月至今,任职公司内部审计部;2017年9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2017年9月20日,王瑶瑶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瑶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瑶瑶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瑶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9月20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秦专成先生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秦专成先生简历

 秦专成先生,1983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秦专成先生于2007年1月至2011年6月任职公司外贸业务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职公司销售部副部长;2017年9月起任公司销售总监、监事。

 截至2017年9月20日,秦专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专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秦专成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秦专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