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45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