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8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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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资源及专业优势,共同打造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为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支持、高层管理人才培养等,助推公司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中国产融发展,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有利于公司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开展持续深入的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与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刊载于2017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差额补足义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差额补足方式、签署差额补足相应的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将有利于促进拟设并购基金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及时把握并购机会,提高并购决策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刊载于2017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刊载于2017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5)刊载于2017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8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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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河田一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与高等院校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8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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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公司同日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以下简称“清华五道口”)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公司与清华五道口将在学术研究、高层管理人才培养、讲席教授、奖学金、学生实习就业等领域开展合作。
二、交易双方
受赠方: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动振小楼二楼
负责人:李家强
简介: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次捐赠专项用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发起设立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筹)。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诞生于2012年3月2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与清华大学合作,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的基础上建设而成,学院以“培养金融领袖,引领金融实践,贡献民族复兴,促进世界和谐”为使命,遵循国际最先进的金融学科和商学院高等教育模式办学,锐意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高等教育平台和金融学术、政策研究平台,借助清华百年来丰厚的教育教学资源,继续保持与金融业界的紧密合作,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高等教育平台和金融学术、政策研究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赠予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徐正军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广州科学城创新大厦C1座5层
简介: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纳税服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中标建设单位,致力于构建企业、财税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个人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全生态互联网财税服务生态链,在连接的基础上打造财务、办税、资金、内部管理等互联网智慧财税大数据服务全产业链,主要产品分为财税云服务、智慧电子税务局及相关服务。公司通过“企业服务平台”升级为“智慧财税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的逐步落地,以及“打造平台、积累用户、沉淀数据、挖掘数据”的实施,解决企业在经营决策、成本效率、财税风控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数据需求,实现企业财税风险识别、决策智能化、营销精准化、成本精细化,帮助企业进行自信的决策,降低企业风险,并通过工商、社保、海关、公安、司法等外延数据整合,基于大数据面向千万以上企业提供行业情报、竞争情报、风险扫描、财务预警等智能化企业服务,满足现代智能企业需求。
三、协议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捐赠金额
捐赠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分五年支付,每年捐赠600万元人民币。
五、捐赠接收与管理
(一)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清华五道口金融科技发展基金”专户,负责接收公司捐赠款,按照捐赠协议约定专款专用。
(二)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其章程及与公司签署的捐赠协议对捐赠款的使用进行情况监督管理。
(三)公司有权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了解捐赠款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公司就捐赠款使用、管理情况的询问,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应如实答复。
(四)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与清华五道口须于每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关于捐赠款使用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
六、协议主要内容
(一)研究中心
公司将支持支持清华五道口发起设立的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合作研究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清华五道口开展合作研究、专业咨询或直接委托清华五道口进行相应的课题研究。清华五道口将充分利用业内和学界的资源,组成专业研究团队,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公司提供高水准的咨询支持,完成委托课题。清华五道口的科研成果及研究报告,可供公司及时分享,包括但不限于刊物、简报及网络等方式。具体合作研究方式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研究协议确定。
(三)高层管理人才培养
充分发挥清华五道口的办学平台优势,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供高层管理培训的学习培训机会,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公司亦可委托清华五道口为企业高层管理团队提供专项培训和领导力提升培训,包括课程设计,以及整合国内外优秀的教育资源实施培训项目。
(四)讲席教授、奖助学金
清华五道口为吸引国内外杰出学者,造就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设立讲席教授;为更好培养国家需要的金融人才,设立奖助学金。公司对其设立的讲席教授及奖助学金,享有冠名权利。
(五)实习与就业
公司可为清华五道口金融专业硕士、金融学博士、金融MBA学生设置实习岗位,清华五道口协助公司选拔优秀的学生参加实习。实习的人员和人数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华五道口将根据公司招聘需求,协助开展相应宣传动员活动,遴选、推荐优秀毕业生,优先满足公司的招聘需求。
(六)产业合作
双方可在各自产业公司或平台公司层面展开深度合作,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协商而定。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可加快公司互联网财税事业的发展进程,为公司智慧财务服务互联平台、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充分的人才、技术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互联网财税业务的长远发展。
八、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资源及专业优势,共同打造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为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支持、高层管理人才培养等,助推公司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中国产融发展,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有利于公司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开展持续深入的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与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与高等院校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暨对外捐赠协议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
5、《捐赠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8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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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2月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2017年7月7日,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将原《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审议的不超过50亿元的基金总规模分多期基金予以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将全力支持公司并购基金的设立。其中首期基金1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认缴为准)中,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将出资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0日、7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和《关于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为保证该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的募集及该并购基金后续的顺利运作,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的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差额补足事宜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对外担保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并购基金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及被担保方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苏州
(4)出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首期基金15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认缴为准)
(5)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6)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投资:
① 基金投向:用于服务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即以与公司及方欣科技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与公司及方欣科技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的、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或企业为主要的投资方向
② 投资方式: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
(二)被担保方情况
基金首期出资中,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公司将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公司拟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先资金出资方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差额补足协议尚未签署。
五、授权事项
为促进拟设并购基金的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差额补足义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差额补足方式、签署差额补足相应的合同等。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差额补足义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差额补足方式、签署差额补足相应的合同等。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将有利于促进拟设并购基金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及时把握并购机会,提高并购决策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缴出资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七、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主要目的是借助专业团队,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为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未来并购优质项目,加快发展步伐,助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有利于促进拟设基金的顺利推进,提高并购决策效率。 基金存续期间到期时,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获取的收益不足以覆盖其资金本金、预期收益时,公司应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存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虽然公司已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和公司未来的履约能力,一旦公司发生履约行为,仍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并购基金设立后,各方按合作协议约定进行专业化运作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并通过提高投资分析的前瞻性及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同时,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与基金各参与方积极合作,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完善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审批担保额度)为 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8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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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7年10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7年10月10日15:00~2017年10月11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刊载于2017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注: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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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fengdong@fengdong.com
(6)联 系 人:房莉莉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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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