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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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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9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462,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379,8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4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4,432,76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3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弃权0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11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882%;

 弃权0股。

 (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4,432,76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3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弃权0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11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882%;

 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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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3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17: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张冬梅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目前尚未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意指定总经理夏建军先生在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

 夏建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3个月。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5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17: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瑾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殷响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殷响简历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殷响先生简历

 殷响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17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投行部资产管理团队负责人,现任职于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

 殷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殷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冬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冬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张冬梅女士的辞职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张冬梅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冬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及公司战略布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指定公司总经理夏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收到监事杨路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监事杨路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由于杨路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杨路萍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对杨路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7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提名殷响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变更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殷响简历

 殷响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17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投行部资产管理团队负责人,现任职于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

 殷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殷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5:00至2017年10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7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02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73566

 联系传真:010-59073599

 邮 箱:stock@reconc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杨路萍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睿康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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