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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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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7- 02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公司独立董事杨米雄先生、赵光鳌先生因有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娟英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剑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336,020,212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 1-2项议案,其中第1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 张灵芝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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