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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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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7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常年财务顾问委托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于2017年9月19日与北京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纳兰德”)、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民投股份”)签署《常年财务顾问委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约定北京纳兰德、广州民投股份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年,本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自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不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名称:北京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酒仙桥路甲12号三层304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3月8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北京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3505。

 北京纳兰德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2、名称: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21楼ABCD1自编H29房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超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等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广州市政府主导和支持下成立的,成立于2017年1月13日,是由碧水源、万孚生物等全国范围内20多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创始股东的纯民营股份制企业。部分股东来自于生物技术、AR、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产业。该公司将通过市场化的商业运作,积极参与政府的国企改革及重大建设项目投资、上市公司股东的全球项目并购、合作伙伴的个人财富管理、股东之间的合作交流等。

 本公司持有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167%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广州民投股份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北京纳兰德,丙方为广州民投股份

 1、乙方、丙方主要向甲方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战略规划咨询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债务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激励管理顾问;股东管理顾问;三方协商的其他服务。

 2、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即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

 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乙方、丙方的常年财务顾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即每年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第一年财务顾问服务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第三年财务服务对应的财务顾问服务费分别在2018年9月19日、2019年9月19日支付。

 4、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延误提供资料或未能按乙、丙方建议组织实施等甲方原因延误的,乙、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不返还已收取的财务顾问服务费。

 (2)若乙方、丙方的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完善至符合要求;若由于乙方、丙方原因导致有关工作未能按期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进行延期工作并承担延迟违约责任。

 (3)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责任。

 (4)任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协议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经甲、乙、丙三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更本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签订后,北京纳兰德、广州民投股份将以其专业的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并购、融资、发展思路等方面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顾问服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能力和产业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为顾问服务类的协议,预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本协议基于三方合作意愿约定,协议的组织实施受人员安排、资源配置、有关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协议实际履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常年财务顾问委托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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