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披露编号为“2017-060”号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蒙古国政府监管机构国家发展机构发来的生效令。
●目前,“蒙古国托僧曾各乐十字路口-诺木热各-僧各逆方向167公里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托僧曾各乐项目”)建设—转让特许协议及补充协议均已生效。
●投资金额:托僧曾各乐项目合同价格为人民币66,001.70万元。
●重要风险提示: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得到黑龙江省商务厅的核准并且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过。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外项目,可能存在政局、政策、安全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古公司”)与蒙古国政府在2016年7月19日签订了“托僧曾各乐项目”建设—转让特许协议,合同价格为人民币66,001.70万元;2017年3月30日双方对“托僧曾各乐项目”建设—转让特许协议签订了补充协议。
该项投资已得到黑龙江省商务厅的核准并且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蒙古公司投资建设托僧曾各乐项目。
近日,公司收到蒙古国政府监管机构国家发展机构发来的生效令,确认“托僧曾各乐项目”建设—转让特许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各方主体及主要条款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7-060”号公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是我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企业“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的一步,对打造企业国际声誉及创造经济效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外项目,可能存在政局、政策、安全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报备文件
“蒙古国托僧曾各乐十字路口-诺木热各-僧各逆方向167公里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转让特许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