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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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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7-03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9月8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长宏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君革

 三、本次重大诉讼案件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年9月18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原告天顺公司起诉鑫都公司物权确认纠纷。

 2011年9月,鑫都公司与天顺公司签订了《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双方共同开发位于海拉尔区新火车站对面的天顺新城二三期项目,项目开发以天顺公司为主体。

 2013年4月和5月,鑫都公司与天顺公司分别签订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和《房地产联合开发项目补充协议书》后,鑫都公司依约将天顺新城三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五证”办理到了鑫都公司名下,并根据业务需要办理完成了其他相关事项。

 现天顺公司以鑫都公司违反相关协议条款,并将天顺新城三期工程用于抵顶鑫都公司债务为由,起诉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要求将天顺新城三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天顺公司所有。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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