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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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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4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高建荣先生和冯飞飞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高建荣、冯飞飞

 2、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具体来源

 高建荣先生目前持有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41266666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6.48%,其来源于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茵”)的股份转让。

 冯飞飞女士目前持有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6490000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2.59%,其来源于西藏中茵的股份转让。

 高建荣先生和冯飞飞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两位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西藏中茵持有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4806801股。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的减持情况

 西藏中茵曾于2016年12月5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闻泰科技3700万股转让给张学政;于2017年以大宗交易方式及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闻泰科技4300万股转让给茅惠珍。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鉴于目前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减缓西藏中茵的资金压力

 2、股份来源:西藏中茵转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高建荣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兑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闻泰科技41266666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6.48%。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的闻泰科技股份总数的2%,即12,745,328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6,372,664股;剩余股份将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若此期间中茵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数量将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冯飞飞女士: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闻泰科技16490000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2.59%。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的闻泰科技股份总数的2%,即12,745,328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6,372,664股;剩余股份将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若此期间闻泰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数量将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4、减持价格:高建荣先生和冯飞飞女士减持前述股票的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事项

 1、高建荣先生、冯飞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闻泰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期间,高建荣先生、冯飞飞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高建荣先生、冯飞飞女士不属于闻泰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闻泰科技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闻泰科技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高建荣先生和冯飞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西藏中茵曾于2017年8月3日提出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四、备查文件

 1、高建荣先生《关于减持所持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冯飞飞女士《关于减持所持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3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半年报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临2017-062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个别问题涉及的核查过程较为复杂,核查的业务量大,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问询函要求公司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日期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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