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根据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47号)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为稳定控制权所采取的措施。
二、在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之 “十、豁免和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密信息豁免披露及脱密处理方案尚需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准的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
三、在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之“二十一、商誉减值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减值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并进行了风险提示。
四、在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五)业绩承诺补偿”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业绩预计的合理性。
五、在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之“(一)2000年6月,赛英科技成立”中补充披露了赛英科技设立时的实物出资瑕疵由易增辉而非原股东补足的原因及对本次重组的影响。
六、在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之“(九)2016年2月,股权强制执行”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历史上股东郭刚及刘光祜与嬴卫股权纠纷的详细过程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赢卫返还的赛英科技10%股权由郭刚、刘光祜、张玉兴、易增辉四人平均分配的原因和作价依据。
七、在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及标的公司毛利率的合理性。
八、在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的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
九、在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借入关联方资金的原因及借款利率的合理性。
十、在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八、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复牌。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开市时起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
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了《关于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就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按照相关要求对问询函所涉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说明,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皖通科技,证券代码:002331)将于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防科工局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密信息豁免披露及脱密处理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