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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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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根据戴志浩、张锦刚、诸骏生、赵昌旭董事的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名)。邹继新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戴志浩董事代为表决;刘文波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黄钰昌董事代为表决。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戴志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收购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新银行)持有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10%股权。

 1.同意公司向澳新银行收购上海农商行10%股权,收购对价45.95亿元。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收购事宜。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履行相应的外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54 条规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监事、张贺雷监事、张勇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7年9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名)。刘国旺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张贺雷监事代为表决;何梅芬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张勇监事代为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收购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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