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
| 62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www.cfzq.com |
| 63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
| 64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
| 65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
| 66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
| 67 |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180315
网址:http://www.iztzq.com |
| 68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
| 69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
| 70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网址:http://www.txsec.com
公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
| 71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
| 72 |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
| 7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95391
网址:www.tfzq.com |
| 74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
| 75 |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
| 76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
| 77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
| 78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
| 79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
| 80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
| 81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
| 82 |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http://www.cifcofund.com |
| 83 |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
| 84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
| 85 |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
| 86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
| 87 |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
| 88 |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8.gw.com.cn |
| 89 |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
| 90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
| 91 |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
| 92 |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
| 93 |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
| 94 |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95569
网址:www.hx-sales.com |
| 95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
| 96 |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
| 97 |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
| 98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
| 99 |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
| 100 |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
| 101 |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
3.2 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3.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财型)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绝对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34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综合研究主要经济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情景模拟,进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同时,本基金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拟。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确定当前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补偿、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得到当前宏观与流动性条件下的均衡收益率曲线。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期限利差、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和概率,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2、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通过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提高整体收益能力。本基金将在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397天以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3、放大策略
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放大策略等情况下,本基金将适时降低杠杆投资比例。
8.2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和企业信用评级。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投资组合方案。
(2)提出投资建议:投资研究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基本面等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向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究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 9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10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1,135,860,064.22 | 52.68 |
| | 其中:债券 | 1,135,860,064.22 | 52.68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9,766,699.65 | 9.27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00,046,967.63 | 37.11 |
| 4 | 其他资产 | 20,330,919.82 | 0.94 |
| 5 | 合计 | 2,156,004,651.32 | 100.00 |
1.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7.05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82,927,364.44 | 15.13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1.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23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31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51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34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1.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10.95 | 15.1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27 | - |
| 2 | 30天(含)—60天 | 21.34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26.59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20天 | 3.73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20天(含)—397天(含) | 51.58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14.18 | 15.13 |
1.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 天的情况。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4,596,054.07 | 5.59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4,596,054.07 | 5.59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29,963,002.46 | 6.95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同业存单 | 901,301,007.69 | 48.19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1,135,860,064.22 | 60.73 |
| 10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4,975,515.10 | 0.27 |
1.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1713051 | 17浙商银行CD051 | 1,000,000 | 97,800,121.84 | 5.23 |
| 2 | 111799953 | 17包商银行CD088 | 1,000,000 | 95,288,552.73 | 5.09 |
| 3 | 170401 | 17农发01 | 600,000 | 59,838,203.56 | 3.20 |
| 4 | 011761006 | 17冀中能源SCP001 | 500,000 | 49,986,696.99 | 2.67 |
| 5 | 111797367 | 17重庆银行CD092 | 500,000 | 49,728,704.50 | 2.66 |
| 6 | 111797611 | 1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CD082 | 500,000 | 49,720,339.90 | 2.66 |
| 7 | 111798070 | 17重庆农村商行CD112 | 500,000 | 49,687,259.81 | 2.66 |
| 8 | 111793954 | 17天津银行CD026 | 500,000 | 49,479,889.84 | 2.65 |
| 9 | 111780124 | 17宁波银行CD114 | 500,000 | 49,477,118.38 | 2.65 |
| 10 | 111719185 | 17恒丰银行CD185 | 500,000 | 49,476,047.24 | 2.65 |
1.7
1.7.1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0928%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278% |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244% |
1.7.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无
1.7.3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无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9.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1.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9.3 其他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利息 | 6,480,789.94 |
| 4 | 应收申购款 | 13,850,129.88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其他 | - |
| 7 | 合计 | 20,330,919.82 |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南方理财14天A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08.14-2012.12.31 | 1.1950% | 0.0050% | 0.5264% | 0.0000% | 0.6686% | 0.0050% |
| 2013.01.01-2013.12.31 | 4.4574% | 0.0052% | 1.3781% | 0.0000% | 3.0793% | 0.0052% |
| 2014.01.01-2014.12.31 | 4.9582% | 0.0050% | 1.3781% | 0.0000% | 3.5801% | 0.0050% |
| 2015.01.01-2015.12.31 | 4.2896% | 0.0076% | 1.3781% | 0.0000% | 2.9115% | 0.0076% |
| 2016.01.01-2016.12.31 | 3.0460% | 0.0058% | 1.3819% | 0.0000% | 1.6641% | 0.0058% |
| 2017.01.01-2017.06.30 | 1.8724% | 0.0030% | 0.6810% | 0.0000% | 1.1914% | 0.0030%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1.4628% | 0.0032% | 6.9107% | 0.0000% | 14.5521% | 0.0032% |
南方理财14天B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08.14-2012.12.31 | 1.3070% | 0.0050% | 0.5264% | 0.0000% | 0.7806% | 0.0050% |
| 2013.01.01-2013.12.31 | 4.7609% | 0.0052% | 1.3781% | 0.0000% | 3.3828% | 0.0052% |
| 2014.01.01-2014.12.31 | 5.2621% | 0.0050% | 1.3781% | 0.0000% | 3.8840% | 0.0050% |
| 2015.01.01-2015.12.31 | 4.5925% | 0.0076% | 1.3781% | 0.0000% | 3.2144% | 0.0076% |
| 2016.01.01-2016.12.31 | 3.4728% | 0.0086% | 1.3819% | 0.0000% | 2.0908% | 0.0086% |
| 2017.01.01-2017.06.30 | 2.0187% | 0.0030% | 0.6810% | 0.0000% | 1.3377% | 0.0030%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3.3439% | 0.0035% | 6.9107% | 0.0000% | 16.4332% | 0.0035% |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3.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绪言”部分,对“绪言”进行了更新。
3、在“释义”部分,对“释义”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7、在“基金份额的分类”部分,对“基金份额的分类”进行了更新。
8、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
9、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10、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11、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2、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鄞州银行为代销机构及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鄞州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鄞州银行将自2017年9月1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7年9月19日起,投资人可通过鄞州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编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定投业务 | 转换业务 |
| 1 | 000086 |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不开通 | 不开通 |
| 2 | 000452 |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3 | 000527 | 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4 | 000554 | 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5 | 000844 |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不开通 | 不开通 |
| 6 | 000955 | 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7 | 001421 | 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8 | 002160 | 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9 | 002851 | 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10 | 003161 | 南方安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11 | 003473 | 南方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 | 开通 | 开通 |
| 12 | 003474 | 南方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 | 开通 | 开通 |
| 13 | 003610 | 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不开通 | 不开通 |
| 14 | 003611 | 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不开通 | 不开通 |
| 15 | 202005 | 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 | 开通 | 开通 |
| 16 | 202011 | 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 | 开通 | 开通 |
| 17 | 202101 |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 开通 | 开通 |
| 18 | 202102 |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C类 | 开通 | 开通 |
| 19 | 202103 |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A类 | 开通 | 开通 |
| 20 | 202105 |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开通 | 开通 |
| 21 | 202107 |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开通 | 开通 |
| 22 | 202301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A级 | 开通 | 开通 |
| 23 | 202302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B级 | 不开通 | 开通 |
| 24 | 202307 |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 | 开通 | 开通 |
| 25 | 202308 |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 | 不开通 | 不开通 |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鄞州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鄞州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鄞州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鄞州银行客服电话:96561
鄞州银行网址:www.beeb.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量化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177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8月2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7年9月22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7年9月22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7年9月22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7年9月22日 |
| 定投起始日 | 2017年9月22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100万 | 1.5% |
| 100万≤M<500万 | 0.9% |
| 500万≤M<1000万 | 0.3%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 N<7日 | 1.5% |
| 7日≤N<30日 | 0.75% |
| 30日≤N<1年 | 0.5% |
| 1年≤N<2年 | 0.3% |
| N≥2年 | 0 |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量化混合与南方价值、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 | 转换金额(M)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南方量化混合转南方价值 | M〈100万 | 0.30% | 份额持有时间(N): |
| 100万≤M〈500万 | 0.30% | N〈7日:1.5%; |
| 7日≤N<30日:0.75%; |
| 30日≤N<1年:0.5% |
| 500万≤M〈1000万 | 0.30% | 1年≤N<2年:0.3%; |
| M≥1000万 | 0 | N≥2年:0; |
| 南方价值转南方量化混合 | M〈100万 | 0 | 份额持有时间(N): |
| 100万≤M〈500万 | 0 | N〈1年:0.5%; |
| 500万≤M〈1000万 | 0 | 1年≤N<2年:0.3%; |
| N≥2年:0; |
| 南方量化混合转南方现金A | M≥1000万 | 0 | |
| M〈100万 | 0 | 份额持有时间(N): |
| N〈7日:1.5%; |
| 7日≤N<30日:0.75%; |
| 100万≤M〈500万 | 0 | 30日≤N<1年:0.5% |
| 500万≤M〈1000万 | 0 | 1年≤N<2年:0.3%; |
| M≥1000万 | 0 | N≥2年:0; |
| 南方现金A转南方量化混合 | M〈100万 | 1.50% | 0 |
| 100万≤M〈500万 | 0.90% |
| 500万≤M〈1000万 | 0.30%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量化混合基金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但不到两年,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南方量化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0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3%,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680.00×0.3%=35.04元
补差费=(11,680.00-35.04)/(1+0.3%)×0.3%=34.83元
转换费用=35.04+34.83=69.87元
转入金额=11,680.00-69.87=11,610.13元
转入份额=11610.13/1.2850=9035.12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若转入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需同时遵循转入基金相关限制;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7年9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