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9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83号,要求对公司2017年9月5日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发改价监告【2017】15号)(简称:“告知书”)的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询一:公司涉嫌垄断违法行为的原因与过程。

 回复: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5月9日起对公司2016年应邀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等涉嫌参与聚氯乙烯(PVC)价格垄断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最终认定公司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VC”)过程中,涉嫌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认定的违法情形和处罚依据包括:

 一、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公司与行业经营者作为生产销售PVC产品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016年,公司参加了“西北联合体”会议并通过微信群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交流价格信息,达成了统一提高PVC产品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2016年9月,某企业在“西北联合体”微信群中发布了《价格执行表》,明确约定了各区域及出厂自提最低限价,公司回复“已经执行”。

 二、公司实施了上述垄断协议。

 公司在制定PVC销售价格和实际销售过程中实施了上述垄断协议。在达成2016年9月的垄断协议后,公司通过印发《关于调整聚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的通知》提高了PVC产品销售价格;西南地区承兑价6050元/吨;华东地区集装箱及散船市场承兑价分别为6150元/吨、6100元/吨;华南地区集装箱及车皮市场承兑价分别为6200元/吨、6290元/吨。以上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和涨价幅度与垄断协议约定一致,严格执行了垄断协议。

 而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公司同样实施了上述达成的垄断协议。在达成2016年9月的垄断协议后,公司将销售各重庆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761元/吨调高至6051元/吨,涨幅每吨290元;将销售给贵州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750元/吨调高至6000元/吨,涨幅每吨250元。公司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为160181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鉴于公司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国家发改委拟对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处以公司二〇一六年度PVC产品相关市场销售额十六亿零一百八十一万元百分之一的罚款,计一千六百零一万八千一百元。

 问询二:本次处罚对公司业绩及未来经营的影响,公司为消除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9.05%。本次处罚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601.81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事实,立即停止了上述违法行为,认真学习《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并且积极整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问询三: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2016年公司销售人员受邀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有几次通过微信群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附议价格信息的行为,但在整个过程中,公司不是组织者、倡导者,只是跟风者,持续时间也较短,同时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事后又积极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主动消除此事件的影响和后果。从处罚机关按照1%-10%处罚比例中的最低比例1%进行处罚和参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认定经营者垄断行为违法所得和确定罚款的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规定判断,公司参与价格垄断行为不构成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形,情节是比较轻微的。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公司后续将及时对进展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 九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