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凌钢股份”)董事长郝志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2,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2%;董事卢亚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郝志强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不超过10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0.004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卢亚东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至2017年12月31日止(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凌钢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董事长郝志强先生、董事卢亚东先生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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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过去12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情况:
郝志强先生于2007年4月30日以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55,750股,相关减持情况已于2007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
卢亚东先生自任公司董事、高管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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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将停止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股份来源:郝志强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卢亚东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及其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5年7月13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13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凌钢股份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督促郝志强先生、卢亚东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