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金宇,代码:000803)自2017年8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是拟进行重大资产购买,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及协商,该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因本次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于2017年9月4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7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7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