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审慎判断,本协议的相关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履行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核程序后豁免披露,公司只在允许的范围内披露相关信息。
为保障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某大型集成电路芯片代工企业(以下称“代工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该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因本协议涉及保守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及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对手方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类型:供货合作协议。
2、合同标的:原材料晶圆。
3、合同金额:至2018年底采购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或以上。
4、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5、其他:协议条款中对于违约责任、保密、争端解决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的产能供应,协议履行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18年及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尚无法判断。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3、协议双方维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本协议将进一步巩固双方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在订单中明确,后续的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主体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