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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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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5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4,763,6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9394%。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4,763,623股,占公司总股份57.9394%。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00%。

 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4人,代表股份849,312股,占公司总股份1.4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49,312股,占公司总股份1.41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00%。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黄继武先生、陈燕女士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从珍、周子权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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