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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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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17年8月24日通过公司内部门户网站发布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联系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劲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 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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