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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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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7-054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徐金梧、于永生、张莉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2: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7-055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

 停牌事项的公告

 ■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兴特钢;证券代码:002756)自2017年6月29日13:00起临时停牌,并自2017年6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其后披露停牌的进展情况;经确认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可能触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3日开市时起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其后披露停牌的进展情况。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号、2017-050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一)、(二)、(三)、(四)、(五)》(公告编号:2017-032号、2017-037号、2017-038号、2017-047号、2017-053号)。

 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9月2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为继续推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为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锂业”或“标的公司”)不超过74.33%的股权。合纵锂业实际控制人为李新海,李新海通过其个人及湖南海盈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富投资管理企业(普通合伙)、江西科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合纵锂业32.69%股权。合纵锂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合纵锂业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目前初步确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合纵锂业合计不超过74.33%的股权,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3、交易具体进展

 (1)公司与合纵锂业部分股东达成初步共识并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编制、整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申报材料及信息披露资料等工作。

 (3)公司会同本次交易各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交易方案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

 (4)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合纵锂业不超过74.33%的股权。

 (2)交易价格

 最终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3)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4)股份锁定

 李新海及其控制的合纵锂业股东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他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甲方发行的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原则并根据交易方案、结合其业绩承诺情况作出股份锁定安排,具体锁定安排由各方在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

 (5)盈利承诺及补偿

 合纵锂业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以下合称“业绩补偿义务人”)同意对合纵锂业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果标的公司于利润承诺期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足承诺净利润总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对未完成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二、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及停复牌计划

 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较为复杂,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9月2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12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9月29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最终的交易方案,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根据工作完成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复杂性,公司延期复牌的理由及时间具有合理性,申请延期复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协助上市公司持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程。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7-056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兹定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下午3:00至2017年9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5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7年9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号、2017-055号)。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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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9月19日下午5: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凤、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7-057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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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董事长批准,以自有资金在江西省宜丰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永兴新能源成立后,以自有资金在江西省宜春市设立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和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上述两家公司工商设立手续已完成并取得宜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68A877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东路

 5、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

 8、经营范围:锂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全资孙公司江西永兴和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永兴和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68LPF0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春一路99号

 5、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8、经营范围:锂云母、锂(钾、钠)长石非金属矿选矿及其他矿产品综合加工、销售与开发利用;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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