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90%。截 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397,672,066.98 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2.2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7年9月6日),东证睿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7年9月 7日至 2017 年9月 1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
4、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了解详情。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季度对日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本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合同生效为2014年6月6日,2017年9月6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第十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要确定本季度对日区间【2017年9月6日起(含)至2017年12月6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
R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2016年9月6日(含)至2017年9月6日(不含)的收益率R为27.19%,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2.5%。自2017年9月6日起(含)至2017年12月6日(不含),管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M为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浦发银行自2017年9月7日起(含)开通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份额的定投业务(基金简称: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A类份额代码:003044,C类份额代码:00304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7年9月7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办理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A类代码:003044,C类代码:003045)的定投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300元,无级差。
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浦发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浦发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