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权的告知函。告知新南洋于2017年9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7年9月5日,新南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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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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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新南洋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南洋承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实施减持。从本次交易起至未来任意连续90日内,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新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