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于2017年7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兰庭琴女士、宋浩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的4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职工监事任期起止时间与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起止时间相同。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兰庭琴,女,2012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曾任国营七五九厂产品主管工程师,重庆渝江实业总公司机械厂技术部部长、厂长,重庆托莫尼动力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配套部部长、全质办主任、摩托车厂厂长,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厂副总经理、总经理、厂长,摩托车事业部副总经理。现还任公司工会主席。
宋浩蓉,女,研究生学历,2000年进入公司。曾工作于重庆涪陵区统计局社会调查队,现任公司财务部统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