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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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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8,634,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国内经济稳中向好。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延续了2016年下半年以来企稳向好的态势,多项宏观经济指标趋于改善,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初见成效,人民币汇率进入阶段性升值通道。但从长期运行趋势看,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仍处于下行趋势中,全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存在二次探底的可能。报告期内,大宗商品市场需求总体向好,但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并且在短期内没有规律可循,为此公司在进行期现结合业务操作时采取了较为保守的经营策略,最终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实现增长,而净利润未能同步增长。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39%。截至2017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26.3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6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出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2017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7户和1个结构化主体,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子公司3户,2户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户为新设立子公司,减少1户为处置子公司。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2、《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9,765,082.61元。拟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598,634,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5,781,526.08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5、《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砚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中: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并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5:00-2017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连云港花果山国际酒店会议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花果山大道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9,765,082.61元。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598,634,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5,781,526.08元。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7年9月20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勉、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八路4号,邮政编码:222006。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对提案《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若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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