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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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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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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刘腾副董事长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于7月份就公司大股东侵占、大股东业绩补偿协议等提出要求专项审计、测算股份补偿数、提起司法诉讼和向司法机关举报侵占犯罪线索等内容的议案,但被公司西安的两名独立董事以含混不清和不适当的事由要求延期审理,有关专项审计不能开展,本人对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有效性无法保证;2、当前公司名义大股东股份补偿等问题没有解决,在此情况下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公司被有可能不是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并侵占财产,公司财务信息无法保证准确;其二,公司股本数、实收资本、所有者权益等财务信息不可能准确;3、公司已经停产、现金枯竭、矿权被地方国土部门行政处罚等,公司财产价值明显受到贬损,但相关信息并没有在本报告中完整准确有效体现和反映;综上,本人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莹独立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 本次半年报的期初数为2016年年报有关数据,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对有关影响广泛的重大事项作出准确的认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2016年的年报数据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鉴于期初数据对半年报信息影响的连续性,且公司内控管理失效的情况未有效改善,本人难以合理保证半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合理性;2.鉴于大股及关联方大额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成重大且广泛的影响,本人曾数次联名有关董事,书面提议公司董事会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以反映事实,还原真相,并有助于提升公司财务信息,但此项工作至今未能开展。 夏清海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仍为曾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数据,并不足以支撑财报的真实性、准确性;2、本人一再质疑并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的巨额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往来账款等,公司并未能给予明确、认真的回复和说明,其中应收账款高达2.36亿元且85%账龄都在2年以上,预付款项高达8.78亿元,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奇缺、拖欠员工薪酬高达数百万元、欠缴税款高达1.07亿元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回收账款?为什么还要不可理喻的对外预付巨额款项?这些问题每次报告都挂在账上,打算何时解决?造成问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3、在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老调重弹,泛泛罗列,而公司面临的最紧迫、最巨大的风险——退市风险只字未提,公司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进行化解;4、半年报中对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等应作详细说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尤其是目前平安鑫海、元石山的真实状况,也应向广大投资者如实披露;5、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瑕疵,屡次出现甚至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仍然存在信披隐瞒、遗漏等重大问题,一犯再犯,竟然在披露董事表决意见时都断章取义、肆意剪裁、歪曲原意,构成严重信息披露不实。鉴于此,本人对公司的内控机制、相关人员的品格诚信高度质疑,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故,本人发表反对意见。 杨源新监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仍为曾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数据,故本人对半年报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怀疑态度。且在半年报中:公司应收账款高达2.36亿元,85%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2年以上,预付帐款高达8.78亿元,并且拖欠员工薪酬、社保高达数百万元、欠缴税款高达1.07亿元。公司为什么对应收账款不收回?预付账款这么大,到底是预付了什么货款?综上,本人对半年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反对意见;2、大股东的清欠问题无任何实质性进展!公司半年报中对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等应作详细说明;除了大股东的无效承诺外,本人未看到任何关于清欠的实质进展,大股东对公司的利益一而再的损害!3、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瑕疵!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屡次出现不完整披露,甚至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仍然存在信披隐瞒、遗漏等重大问题,一犯再犯!竟然不披露本人在监事会上的表决意见,构成严重信息披露不实,是对公司和广大股民的严重不负责!鉴于此,本人对公司的内控机制、相关人员的品格诚信高度质疑,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此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张文涛副总经理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偿还,控股股东未按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承诺,建议公司采取司法手段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及盈利补偿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本人对公司应收、预付账款数据持保留意见;3、公司违规借款及担保未能解决,使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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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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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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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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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自2016年截止目前,公司发展持续经历重重困难,加之国际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国内经济长期处于L型底部区域,镍价继连续下跌长期在底部徘徊运行,虽然在近期有小幅度反弹,但从历史上来看,仍属于低位持续震荡。镍行业遭遇历史上最寒冷最漫长的冬天,行业普遍亏损,国外镍生产企业纷纷减产,国内生产企业有的停产,有的亏损前行。面对疲软的市场,减弱的市场需求和不断加大的经营风险,公司围绕“以创新华泽新材料制造优势,用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发展迈向中高端”的基本思路,2017年上半年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期望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48亿元,与去年同比降低69.38%;利润总额-0.75亿元,与去年同比减少40.5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5亿元,与去年同比减少40.51%。

 报告期内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2017年上半年镍行业依然低迷,镍价持续运行在历史底部区域,镍产品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产品毛利率降低,镍同行业企业均显示亏损;二、孙公司平安鑫海的镍铁技改项目,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能给公司贡献更多利润;三、受关联企业资金占用等因素影响,融资困难,公司财务成本居高不下。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四季度公司注销了西安华泽置业有限公司,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西安华泽置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2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7年8月30日中午12:00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传回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2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张莹对该项议案投同意票,其不反对2017年半年报的披露,但无法保证本次半年报有关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也无法保证本次年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理由是:1. 本次半年报的期初数为2016年年报有关数据,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对有关影响广泛的重大事项作出准确的认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2016年的年报数据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鉴于期初数据对半年报信息影响的连续性,且公司内控管理失效的情况未有效改善,本人难以合理保证半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合理性;2.鉴于大股及关联方大额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成重大且广泛的影响,本人曾数次联名有关董事,书面提议公司董事会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以反映事实,还原真相,并有助于提升公司财务信息,但此项工作至今未能开展。

 公司副董事长刘腾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我于7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要求公司就大股东占用及财报非标等问题展开专项审计,但被公司两位独立董事以含混不清的理由要求延期审议;由此,我无法判断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准确性;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公告,我据此提出公司基于专项审计和盈利情况确认大股东就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而需要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并基于此即使主张公司权益,起诉大股东等,并形成相关议案;但该议案被公司两位独立董事以莫名理由要求延期审议;公司在侵占和补偿利益相关者王应虎董事长的实际控制之下,迟迟不履行相关维护公司权益的实际行动;这样在公司实际股本数、当前名义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表决权存疑等状态下,公司股本和所有者权益等财务信息就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这样的财务报表显然是不准确和真实的。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3、公司内控失效,违规债务转移、公司资金已经枯竭,生产已经停工,矿权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等,当前报告对于公司财产价值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不能正确反映,相关数据失真。

 公司董事夏清海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仍为曾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数据,并不足以支撑财报的真实性、准确性;2、本人一再质疑并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的巨额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往来账款等,公司并未能给予明确、认真的回复和说明,其中应收账款高达2.36亿元且85%账龄都在2年以上,预付款项高达8.78亿元,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奇缺、拖欠员工薪酬高达数百万元、欠缴税款高达1.07亿元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回收账款?为什么还要不可理喻的对外预付巨额款项?这些问题每次报告都挂在账上,打算何时解决?造成问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3、在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老调重弹,泛泛罗列,而公司面临的最紧迫、最巨大的风险——退市风险只字未提,公司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进行化解;4、半年报中对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等应作详细说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尤其是目前平安鑫海、元石山的真实状况,也应向广大投资者如实披露;5、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瑕疵,屡次出现甚至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仍然存在信披隐瞒、遗漏等重大问题,一犯再犯,竟然在披露董事表决意见时都断章取义、肆意剪裁、歪曲原意,构成严重信息披露不实。鉴于此,本人对公司的内控机制、相关人员的品格诚信高度质疑,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故,本人发表反对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至2017年8月30日中午12:00时,监事会3名成员传回表决票。

 会议审议并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杨源新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1、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仍为曾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数据,故本人对半年报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怀疑态度。且在半年报中:公司应收账款高达2.36亿元,85%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2年以上,预付帐款高达8.78亿元,并且拖欠员工薪酬、社保高达数百万元、欠缴税款高达1.07亿元。公司为什么对应收账款不收回?预付账款这么大,到底是预付了什么货款?综上,本人对半年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反对意见!

 2、大股东的清欠问题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公司半年报中对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等应作详细说明;除了大股东的无效承诺外,本人未看到任何关于清欠的实质进展,大股东对公司的利益一而再的损害!

 3、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瑕疵!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屡次出现不完整披露,甚至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仍然存在信披隐瞒、遗漏等重大问题,一犯再犯!竟然不披露本人在监事会上的表决意见,构成严重信息披露不实,是对公司和广大股民的严重不负责!

 鉴于此,本人对公司的内控机制、相关人员的品格诚信高度质疑,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此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核,除监事杨源新先生外,其他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资金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2016-068)。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8,2016-096,2016-104,2016-114,2016-118,2016-124,2016-127,2016-128,2016-130,2016-131,2016-133,2016-135,2016-140,2016-144,2016-145,2016-148,2016-154,2016-158,2016-162,2016-165,2016-169,2016-173,2016-177,2016-179,2016-180,2016-182,2016-183,2016-184,2016-186,2017-001,2017-003,2017-006,2017-011,2017-013,2017-016,2017-017,2017-021,2017-023,2017-026,2017-028,2017-031,2017-032,2017-034,2017-037,2017-041,2017-048,2017-050,2017-052,2017-059,2017-060,2017-067,2017-068,2017-070,2017-074,2017-079,2017-083,2017-086,2017-091,2017-092,2017-093,2017-095,2017-098)。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递交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万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此外,近日经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自2016 年4月起至2016年6月,陕西华泽陆续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款合计金额555.89万元。加上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应由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156.39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正在就该项诉讼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2017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上述自查进展公告中所指的其中一笔或有占用和担保(2794万元债务转移)的涉诉公告,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5。

 2017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5月26日所涉合同纠纷一案(3288万元债务转移)的进展情况,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8。

 2017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8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等做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目前,尚未开始听证、申辩等行政程序。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0。

 2017年7月2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借款债务转移协议》涉及违规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被处以责令整改监管措施,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8、08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4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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